刘学在
- 作品数:100 被引量:951H指数:17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诉讼程序向督促程序转换机制之质疑被引量:1
- 2019年
- 《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1项规定的诉讼程序向督促程序转换机制,其立法旨趣在于,使符合督促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尽量以督促程序解决,避免以诉讼程序处理此类案件所造成的不经济。然而,该机制在实务中极少适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立法的预设目标,其程序转换的顺序亦违背民事诉讼的审判逻辑,并且因欠缺具体的制度设计而存在难以克服的运行障碍。整体而言,诉讼程序向督促程序转换机制属于欠缺基本原理支撑的"政策性"程序改革。为促成"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之落实,可重新解读第133条第1项的规定,将"转入督促程序"的时间节点提前至立案环节;同时,可借鉴舍弃、认诺制度及简易判决制度,扩充没有实质争议案件的解决途径。
- 刘学在查道治
- 关键词:诉讼程序督促程序非正当性
- 主合同有仲裁约定时保证合同诉讼之程序建构
- 2021年
- 司法案例表明,主合同有仲裁约定时连带保证合同之诉的受理和裁判存在混乱和无序,其原因在于法院对仲裁协议性质、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机理的误读。现有的处理模式既无法实现理论自洽,也无法缓解司法僵局。因此要借鉴民事实体法规定和程序法原理,法院对保证合同之诉应予受理并独立审理。在程序建构上,应尊重债权人的处分权,允许其自由选择对债务人的仲裁程序或对保证人的诉讼程序。然而,当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并存时,基于债务人承担最终责任的基本法理,应先对主合同纠纷予以仲裁,保证合同之诉中止审理,并根据仲裁结果的不同情形对保证合同之诉分别作出处理。
- 刘学在李冠男
- 关键词:主合同仲裁协议
- 论代位权诉讼被引量:83
- 2000年
- 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属于法定诉讼担当 ,其基础为债权人之“诉的利益”。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主张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代位权诉讼的既判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因此 ,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 赵钢刘学在
- 关键词:代位权诉讼当事人管辖诉讼标的既判力
- 巴西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初探被引量:7
- 2010年
- 巴西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在借鉴美国集团诉讼之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拉美国家此类制度的立法典范,但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却与美国的集团诉讼迥然有别,而且与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团体诉讼制度、选定当事人制度等群体性诉讼机制也有重要区别。在巴西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过程中,检察机关起着重要的作用,
- 刘学在
- 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集团诉讼当事人制度诉讼机制
- 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若干修改建议被引量:6
- 2012年
-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于证据种类的规定不够科学;申请保全时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数额之规定模糊不清;关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予以先行调解的规定缺乏必要的程序性规范;起诉状中应记明的事项增加了"身份号码"之规定会造成实践中的起诉难;未将立案程序中的"实质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不利于当事人的诉权保障;小额案件一审终审制的设计具有不合理性;可提起民事抗诉的裁定之范围应当予以明确。
- 刘学在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系属被引量:34
- 2002年
- 诉讼系属乃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之一 ,是对某诉讼事件现正存在于法院之事实状态的科学概括。某事件一旦发生诉讼系属 ,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但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很大缺陷 ,有必要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 刘学在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法律后果法院
-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困境与突破路径被引量:5
- 2022年
-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至今已积累了近十年的实践经验,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但我国的司法实践和诉讼理论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却存在一些误解。通过对司法实践运行状况的考察,发现存在当事人之选择具有偏向性、检察消费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适用混乱等困境。其根源在于我国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定位存在偏差,对公益诉讼和集合性私权赔偿诉讼程序的认识仍存在混淆。因此,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回归其预防功能,厘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集合性私权赔偿诉讼程序的关系,重新界定原告适格,规制惩罚性赔偿金计算和归属之程序。
- 刘学在尹思媛
- 关键词:消费者保护惩罚性赔偿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几点思考被引量:2
- 2014年
- 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56条第3款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主要目的在于给那些认为自己民事权益因生效裁判的内容错误而受到侵害的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救济程序,但该制度的设立在借鉴域外经验时忽视了理论和制度背景的巨大差异,对其所做的目的解释和依据条文本身得出的文义解释之间存在着冲突,且与第三人另行起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以及案外人申请再审等程序之间的关系亦存在诸多模糊之处。这些问题有待于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合理解决。
- 刘学在
- 关键词:第三人撤销之诉救济程序文义解释
- 辩论主义的根据被引量:19
- 2005年
- 对辩论主义的根据,理论上存在本质说、手段说、防止意外打击说、程序保障说、多元说、法探索主体说、信赖真实协同确定说等观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实行辩论主义的必要性。由于现代民事诉讼法的价值理念包括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两个方面,并且民事诉讼在客观上乃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共同作用的“场”,因而辩论主义的确立和贯彻,有其实体根据和程序根据,是以此为基础的多元根据的必然要求。
- 刘学在
- 关键词:辩论主义民事诉讼法实体法诉讼当事人
-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被引量:1
- 2002年
- 刘学在张新宝
- 关键词:司法公开程序公正民事诉讼法学定案听证规则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