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作品数:329 被引量:966H指数:15
- 相关作者:向贤敏王长华陈晓景杨国平王莉更多>>
- 相关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农村生态保护中农民生态参与的困境、成因与对策被引量:13
- 2014年
- 当前农民生态参与在农村生态保护中并未发挥有效作用,存在着生态参与滞后、流于形式、无序化、缺乏积极性等问题。农民生态参与的困境主要源于知情权缺乏保障、生态参与程序规则缺位、农村非政府环保组织欠缺立法定位、生态公益诉讼渠道不通畅等制度性因素。为改善农村生态保护中农民生态参与的状况,需要健全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专门立法建立生态参与的程序保障,赋予非政府环保组织法律地位,规定农民提起生态公益诉讼的资格和激励措施。
- 张安毅
- 关键词:农民
- 健全我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法律制度的正当性面向被引量:3
- 2019年
- 《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体系日渐趋同的多元共治理念,渗透并引发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的结构性转型;国内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核心功能不能容纳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制度功能;信用制度与信息制度错序产生的国内外法治及社会环境迥异等,决定了我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的正当性面向。
- 王莉
- 关键词:环境信息公开
- 农民集体财产保护的难题与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制度构建
- 2018年
- 农民集体和集体所有权的性质模糊,以及《物权法》规定的集体财产所有权管理制度不切合实际,导致集体所有财产缺乏完善的权益保护制度。在实践中,由于集体财产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约束,经营管理人员侵害集体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农民集体财产被侵害而集体负责人怠于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时,法律应允许农民集体成员以维护集体权益为目的提起派生诉讼。未来立法应明确集体成员的派生诉讼权利,并解决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与诉讼费用承担,以及派生诉讼的和解与撤诉等问题。
- 张安毅
- 关键词:集体财产派生诉讼
- 所有权保留的雅努斯之面:从形式主义向功能主义
- 2024年
- 《民法典》转向功能主义担保观,所有权保留从所有权构成转向担保权构成。卖方是担保权人,买方是所有权人,其处分是有权处分。若第三方是正常经营买受人,不管其是否知情,都取得完整所有权。若第三方不是正常经营买受人且所有权保留已登记,则其取得附所有权保留负担的所有权。若买方又在保留物上设定担保物权,则依《民法典》第414、415条统一排序。若满足第416条,则所有权保留有价款优先效力。若所有权保留没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承租人、善意购买人、扣押债权人、破产债权人。卖方转让债权时,保留的所有权作为从权利应随之转移。卖方的取回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不是合同解除权。
- 张永
- 关键词:所有权保留功能主义取回权
- 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中的问题和对策
- 2017年
- 在“税收国家”,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手段,其中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收制度中的一个主要原则。所谓“税收法定原则”,其字面意思即为税收的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法无规定时,纳税的主体不能被要求缴纳税款。税收法定的发展历史并没有经历一个很长的时期,萌芽于在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
- 康雯静
- 关键词:税收法定原则国家财政收入《大宪章》税收国家税收制度字面意思
- 构建登记离婚冷静期适用区分原则必要性研究
- 2022年
- 登记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项内容,其作为婚姻救济手段之一,在具体适用中存在僵硬的“一刀切”模式和相关辅助措施缺失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登记离婚不同情形,分别构建应当适用、排除适用、延长期间、适用中止等区分适用原则,以实现该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和保护婚姻自由、促进社会家庭和谐稳定的法律功能。
- 李东社
- 农民生态权权利缺陷对农村生态保护的影响及立法对策被引量:3
- 2014年
- 赋予农民生态权可以使农民成为农村生态维护的权利主体,为农民在生态立法上争取话语权奠定制度基础。然而,生态资源的公共性导致农民生态权权益主体的权利不明晰、生态资源的有限性引发生态权利冲突,这使得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保护中遭遇实施困境。为了使作为抽象人权的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保护中得以落实,在理论上应明确生态权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在立法上需要具体规定作为农民生态权权能的生态知情权、生态参与权、生态公益诉权。
- 张安毅
- 关键词:权利实现
- 人类体外胚胎的属性及法律规制探讨
- 2019年
- 人类体外胚胎是指人工授精后在母体之外的人类早期胚胎。人类体外胚胎不具备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不是法律上的人,不享有生命权,但体外胚胎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是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应给予其最高物格的特别尊重和保护。人类体外胚胎应当归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共同所有,通常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当其中一人死亡的时候,冷冻胚胎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原则上人类体外胚胎允许权利人按照其意愿进行支配,但不允许胚胎进入流通市场。
- 张安毅李丹
- 关键词:权利主体法律规制
-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状态责任之立法完善被引量:6
- 2020年
-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状态责任制度。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由传统环境法上的行为中心主义责任转变为行为责任与状态责任并存的二元一体的法律责任,这对于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提高土壤污染的治理效率大有裨益。但是该法第四十五条对于土壤污染状态责任的规定并不全面,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状态责任的主体范围、行为责任人与状态责任人的选择顺序以及状态责任人履行后如何追偿等方面进行完善。
- 易卫中马一帆
- 公共数据概念的规范界定及其民法意义被引量:3
- 2022年
- 对于公共数据概念,现有研究方案缺乏从权利归属角度展开深入探讨,导致公共数据概念界定失范,进而影响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活动的持续展开。公共数据是指政府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生成的非专属于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数据。公共数据与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及司法数据具有内在差异,从理论层面概括公共数据与其他数据类型的分野能够进一步理清公共数据的内涵与外延。从民法角度对公共数据概念展开规范探讨有助于明确公共数据的权利归属,符合民事法律规制范畴扩大的发展趋势,推动公共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建构。
- 赵加兵
- 关键词:公共数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