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 作品数:85 被引量:59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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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狼”式暴恐犯罪治理与防控研究
- 一、引言:"独狼"式暴恐犯罪背景素描英国当地时间22日下午,伦敦议会大厦外发生暴恐袭击事件。袭击者先是驾车冲向人群,随后下车持刀行凶。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包括1名警察和1名恐怖分子在内的4人死亡,40多人受伤。伦敦暴恐袭击发...
- 邹建华刘俊杰
- 文献传递
- 论我国价格听证后意见回应的完善
- 2014年
- 价格听证后的意见回应可以有效防止价格听证流于形式,增加民众对价格决策的可接受程度,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法律对意见回应的规定比较笼统,且有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意见回应在价格听证的实践中基本是缺失的。需要借鉴美国非正式规则制定中的公布回应程序,完善意见回应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把意见回应纳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中。
- 李岩
- 关键词:价格听证行政公益诉讼
- 对价格听证程序中的消费者代表的法律思考被引量:5
- 2009年
- 围绕消费者这个主体从角色定位和角色遴选这两个大的角度,分别论述价格听证的功能,消费者的角色困惑与定位,消费者代表的法律性质、条件、遴选办法、参加听证的消费者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等问题,细化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消费者在我国价格听证中的劣势地位,更好地实现价格听证在人格尊重、理性决策和平衡利益等方面的功能。
- 王菁张鑫
- 关键词:价格听证消费者
- 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定位与职能
- 2015年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的任务,其中社会治理创新是其主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既承担着法治职责,也承担着政治职责和社会责任,故社会治理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参与。然而,检察机关只有按照《决定》的精神和要旨,选择正确的向度和维度,才能保证其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既不出位、也不缺位。这个向度,就是法治;这个维度,就是检察职权。
- 张鑫
-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法治检察职权
- 网络裸聊敲诈勒索案件下游犯罪的司法认定被引量:1
- 2022年
- 一、基本案情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对不特定人群实施裸聊敲诈。2020年9月,钱某与犯罪嫌疑人康某取得联系,钱某隐瞒实施裸聊敲诈的事实,谎称其在缅甸从事网络赌博活动,邀请康某为网络赌场进行“跑分”洗钱,并承诺给其转账金额3%作为提成。具体作案流程为:首先,钱某等人通过网络裸聊敲诈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将钱款转入康某等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即“一道”);其次,钱款到账后,“一道”人员将上述钱款转入其微信零钱通。
- 陈志佳杨玉心
- 关键词:非法利益网络裸聊司法认定敲诈勒索网络赌博银行账号
- 跨区域网络“套路贷”涉恶犯罪检察办案研究——以吕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夏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为例
- 跨区域网络"套路贷"犯罪呈现从实体经营走向互联网+、催收业务从一体化走向独立经营等特征,同时造成跨区域网络"套路贷"诈骗数额、寻衅滋事次数、案件定性及放催分离模式下恶势力集团认定的难题。应结合已查证被害人的诈骗金额,结合...
- 杨玉心黄昕颖
- 关键词:网络中介寻衅滋事
- 文献传递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的适用——以江苏省93份不起诉决定文书为样本
- 2021年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起诉案件呈现对该类案件刑事规制的审前镜像。以江苏省93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决定文书为样本研究,呈现以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各占一半等特征。同时,存在认定公民个人信息、信息类型划分有争议,对合法经营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判断存在分歧,刑罚阻却事由存在困境等难题。在现有司法性文件的前提下,提出严格审慎认定自然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为公民个人信息,考察合法经营活动和经营整体、合理适用“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等规则设想,建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的合理路径。
- 杨玉心金丽
- 关键词:不起诉决定公民个人信息信息类型
- 长江干流非法采矿领域涉黑案件治理与防控模式探析——以彭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例
- 围绕长江干流非法采矿,发展而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涉案水域非法采砂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危害长江生态、水文环境,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从经济基础、人员架构、生存空间,分析该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因。针...
- 金丽杨玉心陈志佳
- 关键词:长江非法采矿黑社会性质组织
- 租售银行卡行为的刑法规制
- 2022年
- 为规范法律适用,应对租售银行卡的犯罪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断卡”行动中银行卡(套件)多系自愿出售,一般不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具体犯罪,仍租售银行卡的,可构成关联犯罪的共犯;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租售银行卡并帮助转账、套现、取现的,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冒用他人身份骗领银行卡或收购他人银行卡后再出租、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于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仅租售银行卡,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从一重罪处罚。
- 任留存
- 关键词:类型化分析刑法规制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实证考察被引量:2
- 2015年
- 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互联网与大众生活的密不可分,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状况或许会更加频繁地出现。笔者拟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实证考察入手,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网络环境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实现路径进行分析。
- 杨玉心
- 关键词:公民个人实证考察犯罪案件信息犯罪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