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作品数:39 被引量:101H指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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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香港中文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附解除条件的租赁合同性质研究
- 2012年
- 租债合同属于附终止期限的有名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期限到来后后合同自然解除,但实践生活中常有列终止期限予以条件限定,对该“附解除条件”性质如何理解并准确适用,本文对此予以阐述。
- 殷红方
- 关键词:租赁合同附条件
- 将寻衅滋事罪分解的可行性探究被引量:6
- 2004年
- 实践中在审理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的时候,首先要弄清他们各罪之间的界限问题。由于上述罪名在客观方面的行为、主观方面的目的、客体以及犯罪对象上都有交叉重叠,使本应明晰的界限变得模糊,不能明确辨析,从而直接影响了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文章以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为例,分析了传统上对两罪界限认定的观点,提出了将寻衅滋事罪分解的观点,并从刑法学理论上阐述了这一观点的可行性。
- 周军
- 关键词:抢劫罪可行性
- 论利益衡量的规制——从腾房案的实证分析出发被引量:6
- 2006年
- 以日本学者提出的利益衡量论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理论形成的历史沿革,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制状况, 揭示其种种弊端:容易导致恣意、衡量标准的不确定、缺乏程序和方法的控制。因此,对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应当寻求相对客观的标准加以规制。
- 李超
- 关键词:利益衡量论法学方法论规制实证分析
-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保障义务被引量:3
- 2010年
- 判定物业管理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重在履行过程,只要谨慎、善良地履行了法定和约定之义务,即使不能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李超刘彤
- 关键词:安全保障义务人身财产安全业主民事赔偿责任合同约定
-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实证分析被引量:1
- 2019年
-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当前法院面临着在后续程序中纵向适用一审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难、在同一和不同案件中横向适用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难的实践困境,客观导致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未能有效实现其提升送达质量与效率的目标。在分析该制度易受诉讼程序独立性、诉讼主体独立性、诉讼案件独立性制约的同时,亦从根源上指出抑制该制度发挥潜力的症结在于其关于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的平衡设定与诉讼实务不符。基于此,本文提出通过引入诚实信用原则来对这种平衡设定进行优化的构想,在明确优化基础、优化工具、优化路径的基础上,指出合理突破诉讼程序独立性、诉讼主体独立性、诉讼案件独立性的具体情形,并形成相应的推定送达规则,以期为彻底释放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之潜力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 余庆李梦瑶
- 关键词:实证分析当事人送达诉讼程序诉讼案件
- 析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及其解除被引量:12
- 2010年
- 有这样一个案例:青岛市某小区三四百户居民于2006年2月16日晚上都收到了小区内居委会印发的一个告示。告示列举了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不请自来"、"管理混乱"、"胡乱收费"等几大罪状,并且要求居民以后将物业管理费交给居委会。而该小区的居民则认为物业公司的到来改善了小区的环境,他们都不愿意赶走物业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到底是该走还是该留呢。
- 赵惠
- 关键词:受托人受雇人当事人服务业物业服务契约
- 在限制与扩张之间——围绕民事判决既判力客观范围的实证分析与制度推演
- 本文讨论纠纷的终局性解决冀于既判力在民事诉讼理论中,诉权是其起点, 长久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没有确立真正意义上的既判力制度,裁判的终局性得不到保障,因此,在制度层面有必要确立我国的民事判决既判力制度,消除作为刑事诉讼法原则...
- 李超
- 关键词:民事诉讼民事判决实证分析
- 文献传递
- 保证保险业务办理中存在问题与规范被引量:2
- 2007年
- 对保证保险的定义、审理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规范保证保险业务的建议作一探析,以求教于同仁。
- 于筱江
- 关键词:保证保险
- 构建和谐的法院文化
- 2007年
- “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国家的文化特色,每个单位也有自己单位的文化特色,作为法院文化内涵是什么,功能是什么,如何营造文化氛围,如何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来凝聚人心,
- 张丽
- 关键词:法院文化文化特色文化方向文化内涵文化氛围凝聚人心
- 律师不因诉讼未达预期而赔偿被代理人损失被引量:1
- 2014年
- 【裁判要旨】代理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宜获得律师服务费。在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没有达到预期要求或者没有得到法律支持时,以代理人错误分析案情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败诉责任并赔偿诉讼费用的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
- 刘志强李庆华
- 关键词:被代理人诉讼费用赔偿律师合同义务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