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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 作品数:54 被引量:141H指数:6
- 相关作者:胡宝珍张森锋李延军陈茂华徐斌更多>>
- 相关机构: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黑哨”龚建平犯了什么罪被引量:5
- 2002年
- 对“黑哨”龚建平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主要观点有四 :无罪 ;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受贿罪。根据《体育法》等法律的规定 ,中国足协行使着国家行政职权 ,作为裁判的龚建平应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因而其行为应构成受贿罪。
- 吴青
- 关键词:刑法企业人员受贿罪受贿罪
- 社会保安力量的增长与公安行政执法
- 2006年
- 社会保安力量的增长源于行政法治的发展和公民权利需求。社会保安力量的增长有多种表现形式,对公安行政执法具有积极意义和促进作用,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给予鼓励、扶持,使之更好地完成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法律职责。
- 谢天长邱德民
- 关键词:法治背景合法性
- 论侦查构造中的裁判者被引量:2
- 2003年
- 侦查阶段同刑事审判阶段一样,也存在对立的双方:控方和辩方。在侦查构造的控辩双方中必须要有一个中立的裁判者。法院作为侦查构造中的裁判方会产生对案件的实质审查,导致“先定后审”;由检察机关来担负侦查构造中中立者的角色,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检察机关的权力重叠、角色冲突,作为侦查构造的裁判者角色也有一定的障碍。因而必须改革检察机关的职权,确立检察机关只行使监督权,其侦查权划归其他部门隶属。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对侦查活动的在场权、建议权、评判权、处罚权、司法审查权和消极侦查权等来实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从而成为侦查构造中的中立者、裁判者。
- 谢天长
- 关键词:侦查构造裁判者法院检察院法律监督刑事诉讼法
- 论侦查构造中的裁判者
- 2003年
- 在侦查构造的控辩双方中必须要有一个中立的裁判者。法院作为侦查构造中的裁判方会产生对案件的实质审查 ,导致“先定后审” ;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也使得法院无法作超然的中立者。由检察机关来担负侦查构造中中立者的角色 ,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是一致的。但是 ,由于检察机关的权力重叠、角色冲突 ,作为侦查构造的裁判者角色也有一定的障碍。因而必须改革检察机关的职权 ,确立检察机关只行使监督权 ,其侦查权划归其他部门隶属。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对侦查活动的在场权、建议权、评判权、处罚权、司法审查权和消极侦查权等来实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 ,从而成为侦查构造中的中立者、裁判者。
- 谢天长
- 关键词:侦查机关裁判者法院检察院法律监督侦查构造
- 人权保障视野下强制辩护制度探讨被引量:3
- 2006年
- 强制辩护制度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有重要意义,在人权保障的大背景下,构建强制辩护制度显得尤为必要。我国应当构建全面的强制辩护制度,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没有辩护人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辩护,则刑事诉讼程序不能继续进行。这种强制是对公检法机关、对政府、对律师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构建强制辩护制度是人权保障必然的价值选择,也是重新确立律师应有的社会地位,改善律师生存环境的需要。
- 曹文安刘方权
- 关键词:人权保障辩护权法律援助强制辩护
- 台湾地区现行刑事政策述评——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视角
- 我国台湾地区在过去的50年总体上取得了经济发展的奇迹,在相关刑事法理论、实践方面十几次修正其现行“刑法典”,而以最近一次“刑法典”的修正在废立条文数目、理论突破层次、及其实践指导意义为最,且涉及刑事政策的调整,引起学界颇...
- 周建军
- 关键词: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法学
- 文献传递
- 论刑事侦查中的几个问题
- 2003年
- 何炜玮
- 关键词:刑事侦查被告人人身自由供述侦查管辖刑事程序法
- 公安行政处罚的法律问题述评
- 2006年
- 从公安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出发,结合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揭示和分析公安行政处罚中程序和实体方面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完善公安行政处罚工作的对策建议。
- 张淑平魏惠斌
- 关键词:公安行政处罚法律问题
- 刑法白地规定的检索与评析
- 2007年
- 刑法白地规定的大量存在,客观上对刑法基本原则构成了巨大的冲击,也在深层次方面考量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找出刑法白地规定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我们才能在理解刑法白地规定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因应的改良设想,最大限度地消除白地规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张光宇
- 民商法在公安执法中的地位研究被引量:4
- 2006年
- 民商法的平等、权利保护、诚信等基本原则对树立人民警察的执法理念具有重要作用,对维护人民警察自身合法利益也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公安机关在具体执法工作中愈来愈多地应用民商法知识。因此,研究民商法在公安执法工作中的地位,有助于扭转以往公安工作重刑轻民的传统观念,提高警察的素质,更好地发挥人民警察的作用。
- 胡宝珍
- 关键词:民商法公安执法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