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10ZDB31)
- 作品数:5 被引量:21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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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便民原则的现代化被引量:4
- 2010年
- 便民原则的现代化是继承传统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与政治话语契合的体现,符合当前国际司法改革的潮流。当前我国民事诉讼的便民原则存在政策主导、主观性太强、配套不足等弊端,有必要在坚持以实质利民为核心、法律规范为主导、注重现代技术运用的前提下完成便民原则的现代化。
- 何四海
- 关键词:民事诉讼便民
-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协商——基于法院和当事人协商的视角被引量:4
- 2012年
- 程序协商是法院和当事人就程序运行进行的沟通和协商,在解纷方式选择、诉讼促进和庭审方式选择等领域多有体现。作为纵向层面的协商,程序协商契合了协商性司法和能动性司法的背景,具有提升诉讼效率和拓展当事人参与的价值。同时,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参与和程序利益保护的原则下,有必要对程序协商进行适度规制和必要的扩张。
- 何四海
- 关键词:法院当事人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被引量:13
- 2012年
- 异议是当事人权利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当事人异议存在覆盖面窄、裁决方式不统一、与其他救济方式协调不足等弊端,有必要对其功能和价值目标重新定位,按照权利拓展和救济加强、过程救济和结果救济并重的思路,重视与其他救济方式有机分流、功能耦合,同时扩大其适用空间、完善其操作程序,以达到制约诉讼进行过程中的法院职权行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目的。
- 廖永安何四海
- 关键词: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救济
- 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的比较研究——以德国、日本、法国的民事诉讼法为考察中心被引量:1
- 2013年
- 德国、法国和日本的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与实体权利的保护、法院权力的制约紧密联系。同时,上述国家更从宪法层次配置诉讼权利的救济,明确规定了可救济的当事人诉讼权利范围和救济措施,也从程序管理或司法行政措施的角度排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救济。德国、法国和日本的民事诉讼法都采取了"金字塔式"的诉讼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之下,德国和日本的救济模式更加接近,救济范围比法国更广,对法院职权控制比法国更严。
- 何四海
- 关键词: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
- 论诉讼费用裁判的救济
- 2020年
- 在我国,加强诉讼费用裁判救济是基于诉讼费用裁判的行政化、封闭化、利己化等因素的考虑。现行诉讼费用裁判救济仍然存在如救济主体设定不科学、救济面较小、救济措施单一等弊端。因此,可以考虑在转变诉讼费用裁判理念、规范法院诉讼费用裁量权的前提下,拓宽诉讼费用裁判救济的对象,改造原审法院救济方式,建立再救济制度等,以期健全诉讼费用裁判的救济制度。
- 何四海何迈
- 关键词:诉讼费用裁判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