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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08BFX027)

作品数:4 被引量:4H指数:1
相关作者:赵俐王婧沈子华更多>>
相关机构:新疆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政府
  • 2篇法治
  • 1篇地方政府
  • 1篇政府宏观调控
  • 1篇政治
  • 1篇政治责任
  • 1篇审视
  • 1篇金融
  • 1篇金融监管
  • 1篇金融监管机制
  • 1篇经济法
  • 1篇经济法分析
  • 1篇控权
  • 1篇宏观调控
  • 1篇宏观调控权
  • 1篇法治化

机构

  • 2篇新疆财经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2篇赵俐
  • 1篇沈子华

传媒

  • 2篇新疆财经大学...
  • 1篇新疆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2
  • 2篇2010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理性回归:约束地方政府经济调控行为的法治径路
2010年
地方政府的经济调控行为是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现行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体制,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事权,在追求本地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因其主观偏好而发生经济调控行为的短期性倾向。文章提出,应通过立法监控、程序监控和司法监督,即通过法治约束达到地方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实现理性回归。
沈子华
关键词:地方政府法治
金融监管机制改革与完善的新审视被引量:1
2010年
由于我国实行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目前的监管机构"一行三会"也主要建立在分业经营基础上,金融风暴的出现以及国内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机制,混业经营以及金融业不断发展的国际趋势使我们不得不反思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机制的缺陷及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进一步思考对现行金融监管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赵俐
关键词:金融监管机制
政府宏观调控法治化的经济法分析被引量:2
2012年
宏观调控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基本方式,规范或者控制国家宏观调控行为(权力)的法律规范是宏观调控法,有关宏观调控权配置的法律规范是宏观调控法最重要的内容。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宏观调控的法治化,需强调的是对宏观调控权的控制,同时抑制宏观调控权异化。这是实现宏观调控权合法化之必需。宏观调控决策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具有可诉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宏观调控失败后调控主体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应构建一种有别于诉讼责任的新型责任形式——政治责任。
赵俐
关键词:宏观调控权法治化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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