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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1)

作品数:2 被引量:23H指数:2
相关作者:王康更多>>
相关机构:阜阳师范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1篇证成
  • 1篇人类基因
  • 1篇人性
  • 1篇人性尊严
  • 1篇私法
  • 1篇披露
  • 1篇人格利益
  • 1篇类基因
  • 1篇基因

机构

  • 2篇阜阳师范学院

作者

  • 2篇王康

传媒

  • 1篇法学论坛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2篇2011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基因医疗信息对第三人的披露被引量:6
2011年
在基因医疗的情况下,医师应该在法律上对患者尽到疾病基因传递风险的警告义务。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医师也应该向与患者有密切血亲关系的第三人做出基因疾病风险的警告和披露。但除了法律的强制要求外,医师对第三人的披露义务仅仅是道德义务,一般只需通过警告患者即可实现。对第三人而言,适当的披露属于医师职业上的权利事项,因涉及第三人之至关重要利益,此种披露可以对抗患者的隐私权。医师就基因医疗信息对第三人的披露可能会陷入种种困境,必须遵照有限披露、事前通知、目的限制和伦理考量等原则。在发生权利冲突的时候,一个对话机制应该在患者、第三人以及医师之间建立起来。
王康
关键词:披露
基因权的私法证成和价值分析被引量:20
2011年
人类基因本质上是一种人格利益,通过法解释的路径能够在私法上生成基因权概念。在私法上,基因权是人基于自己的特定基因而享有的权利,属于人格权范畴,包括基因平等权、基因自主权、基因隐私权、基因公开权等。基因公开权具有财产权属性,是基因人格权在不可让渡规则下的延伸,公开只是基因人格利益的物化之利用。基因权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在于自然权利的实质法源。基因权的法价值在于人性尊严之表彰、人格利益之维护、技术理性之历练等方面。
王康
关键词:人类基因人性尊严人格利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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