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6JA820035)
- 作品数:9 被引量:88H指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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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湘潭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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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25
- 2008年
- 宪法是制度之法,若无相关具体规则的支撑,宪法将会陷入"闲法"的境地。为此,德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逐渐建构了一套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消极制度性保障与积极制度性保障。消极制度性保障是指纳入宪法保障范围的法律制度,立法者虽然可以对之加以修改,但不得废弃该法律制度的基本传统与本质内容。积极制度性保障是指为了充分保障基本权利,立法者负有构建相关具体法律制度的宪法性义务。在此,立法者虽然享有较大的形成自由,但必须遵循"核心内容保障原则"。形成于德国的制度性保障对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对中国的宪政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欧爱民
- 关键词:制度性保障
- 论宪法实施的统一技术方案——以德国、美国为分析样本被引量:7
- 2008年
- 宪法规范原则性强、技术含量高,宪法问题非传统法律分析法所能解决。当今宪法实施存在两大技术方案:德国公式与美国公式。虽然两大公式均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规范性,但也存在审查原则不完备、审查基准不周延、审查结果不确定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在整合德国公式与美国公式的基础上,创立一个全新的统一公式。该公式的基本内涵为:(1)针对自由权、社会权与平等权,建构一个解决宪法问题的二元技术路径,亦即自由权、社会权的保障路线图与平等权的保障路线图。(2)自由权、社会权的保障路线图为三步骤分析法:权利保障范围的厘清;基本权利侵害的确认;违宪阻却事由的分析。(3)平等权的保障路线图为两步骤分析法:差别待遇的厘清;差别待遇的合宪性检验。(4)在美国的三重审查基准、德国的三层级审查密度的基础上,创立一个更具有周延性的五重审查基准,亦即明显性审查基准、合理性审查基准、中度审查基准、严格审查基准及绝对审查基准。
- 欧爱民
- 关键词:宪法实施
- 论市民宪法的品格被引量:9
- 2008年
- 市民宪法坚持"宪法从人民生活中来,到人民生活中去"的理念,与传统政治宪法比较而言,具有独特的品格。一是生活的品格: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应与人们的生活范围重合,人们可以运用宪法知识解决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二是精细的品格:宪法应该是一个"有效且无漏洞"的规范体系,关注人们生活中琐碎、具体的事件;三是制度的品格:任何权利均具有"制度保障"的品格,立法机关的"形成自由"不得侵害特定法律制度的核心与本质内容,在履行宪法的保护义务时遵循"不足之禁止"与"过度之禁止"两项基本原则;四是技术的品格:宪法条文的内容要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发掘,宪法问题要借助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进行解决。
- 欧爱民
- 关键词:品格
- 西方国家法治和德治思想探析被引量:3
- 2007年
- 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西方法治思想,经过近代的发展,形成了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这两种主要法治制度模式,而其中美国是民主共和制的典型代表。在法治环境下西方国家的法治措施是对德治的一种重要补充,于我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王维
- 关键词:法治德治法律道德
- 试析体育传播中的几个伦理问题被引量:8
- 2008年
- 体育传播在媒体传播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当前体育传播中存在着一些伦理问题:"低俗压倒高尚"、"精英伦理压倒大众伦理"、"工具价值压倒内在价值"、"市场利益压倒社会责任"、"自由压倒规制"等。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锦标主义的侵蚀、经济利益至上观的驱动、后现代社会大众文化的解构、对体育媒体功能的认识偏差等。
- 李伦尹金凤李军
- 关键词:体育传播伦理问题体育精神
- 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被引量:7
- 2008年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宪法适用必须考虑两个适用因子,即法律的性质与溯及的方式。由于上述适用因子在宪法实践中的权重存在差异,其适用分值各不相同。不同的适用分值相乘可以计算出每一具体案件的适用量数。适用量数越大,其适用梯度越高,对之所适用的审查原则也就越严厉。在宪法实践中,将适用因子进行排列组合,整理出AX型、AY型、BX型、BY型四种典型案件,其适用量数为12、6、4、2,适用梯度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所适用的审查原则分别为绝对禁止原则、相对禁止原则、有限溯及原则与溯及许可原则。
- 欧爱民
- 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及其适用方案被引量:14
- 2008年
- 为了保障人权,确保国家理性,遵循比例原则与平等保护原则的基本精神,国家行为只能考虑相关的因素,而不能将无关的事务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否则,就违宪无效。
- 欧爱民谢雄军
- 法律明确性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被引量:18
- 2008年
- 法律必须明确,否则,守法者会"无所措其手足"。基于此,世界各国与地区均通过立宪或司宪的途径确立了法律明确性原则。然而,在法律明确性的判断标准上,理论界与实务界缺乏共识。基于完备性、可操作性的考量,法律明确性标准有三个明确性公式。这三个公式在辅助原则、构成要素、参照基准、解释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对法律的明确性要求也呈递减趋势。在具体的案件中,应按照法律所涉及的法律领域,结合法律措施对基本权利的干涉力度与特定事项的特质,从上述三个明确性公式中选择其一,作为法律是否符合明确性原则的判断标准。
- 欧爱民
- 关键词:明确性原则
- 财产权的入宪路径与民主检验
- 2008年
- 财产权入宪有近代与现代两条路径,它们在理论基础、适用原则、补偿基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近代路径采取绝对保障模式,虽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繁荣了经济、促进了自由,但在现代背景下其越发凸显出反民主多数的原罪难题。现代路径对近代路径进行了民主检验,采取相对保障模式。为实现财产权与民主多数的和谐,现代路径重构了财产权制度之目的、扩展了警察权力的范围、创立了宽松的司法审查基准。中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代课题与现代课题相互交融,在财产权入宪问题上,宜采取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路径。
- 欧爱民
- 关键词:宪法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