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2006]182-14)
- 作品数:4 被引量:22H指数:2
- 相关作者:李晓述黄进冯惠敏黄明东胡焰初更多>>
-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法律问题探析被引量:8
- 2010年
-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跨境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引起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研究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问题,包括其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法制构建等,既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促进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我们了解跨境教育输入和输出的规则,保护我国教育利益的需要。
- 黄进李晓述
- 关键词: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制构建
- 治理理论视野下的国际合作办学中大学生权益保障探析被引量:1
- 2010年
- 治理理论强调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中心的多极化,该理论在中外合作办学实践中的意义就在于其为国际合作办学主体的确立和管理权力的划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大学生作为合作办学中的重要主体始终得不到应有制度保障,势必造成对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侵害,合作办学机构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障。
- 黄明东冯惠敏
- 关键词:学生权益
- 英国合作办学的行业规范与新加坡对外来教育服务的管理
- 2010年
- 英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对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相当重视。为了规范与外国机构进行的合作办学活动,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与英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制定了合作办学的行业规范。这些规范不仅保障英国高等教育机构在办学活动中的主导权,也引领或影响着区域性和全球性规范的制定,对我国制定或修改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法规具有借鉴意义。对于外来教育服务,新加坡采取了十分开放和市场化的管理办法。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外来课程本身,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的既可以是本地的大学,也可以是营利性的私立学校和提供教育服务的公司;在新加坡提供外来课程服务只需在政府相关部门注册即可,大学开办的外来课程则无须注册,课程的质量等问题由大学自己负责;对外来教育服务颁发的证书和文凭的认可与否由用人单位或行业协会决定。
- 胡焰初
- 关键词:合作办学
- 关于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体系的思考被引量:15
- 2010年
- 中外合作办学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初步形成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法律体系。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日益深入和跨境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调整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包括立法观念、审批程序、质量保障、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
- 李晓述
-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