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1B745)

作品数:2 被引量:4H指数:2
相关作者:仪喜峰赵睿更多>>
相关机构:上海海事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宪法
  • 1篇隐私权
  • 1篇证成
  • 1篇制宪
  • 1篇制宪权
  • 1篇人民
  • 1篇人权
  • 1篇审查
  • 1篇私权
  • 1篇自媒体
  • 1篇自媒体时代
  • 1篇自然法
  • 1篇违宪
  • 1篇违宪审查
  • 1篇宪法保护
  • 1篇宪法实施
  • 1篇媒体
  • 1篇媒体时代
  • 1篇基本人权

机构

  • 2篇上海海事大学

作者

  • 2篇仪喜峰
  • 1篇赵睿

传媒

  • 1篇郑州轻工业学...
  • 1篇湖南警察学院...

年份

  • 2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制宪权的主体及其证成被引量:2
2013年
在自然法意义上论证制宪权,无法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将会不可避免地坠入虚妄的超验困境。要理解制宪权的运作及其享有主体,首先得考察制定宪法的社会实践。革命和进化是制宪权的真实运作形态。人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包含政治哲学和政治实务两个范畴,前者为制宪权提供了正当性归宿和价值基础,后者为制宪权提供了实证支撑和操作平台。制宪权主体只能在人类历史经验和社会运动中发现和证成。深入探讨社会生活与宪法的内在关联,才能洞悉制宪权的奥秘。
仪喜峰
关键词:宪法制宪权自然法人民
自媒体时代下隐私权的宪法保护被引量:2
2013年
自媒体在彰显言论自由之时,也打开了一扇偷窥公民隐私之窗。在宪法视野下,隐私权已经超越部门法的疆域上升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自媒体时代,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特征表现为隐蔽性、侵财性、便捷性和严重性,隐私权的传统法律保护模式遭遇新的挑战。宪法对公民隐私权加以保护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隐私权的宪法保护路径在于明确隐私权是一种项列举的人权,强化违宪审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并通过部门法落实和实施该项权利,建立一个由宪法统领的、靠部门法具体实施的多层级和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架构。
仪喜峰赵睿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隐私权基本人权违宪审查宪法实施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