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2YJC820127)
-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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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听节目模式的法律争议辨析
- 2013年
- 能否通过给予节目模式以版权保护用来解决节目模式"克隆"的争议,已成为广电行业关注的焦点。从法律属性来看,节目模式的本质是节目展开及制作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操作方法,属于"思想"的范畴,不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要在实践中解决节目模式的争议,有三条途径可供选择:第一是注册商标,第二是保护好商业秘密,第三是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来加以保护。
- 姚岚秋
- 关键词:版权
- 从《上班这点事》节目著作权纠纷谈标题短语的法律属性和法律保护被引量:1
- 2012年
- 《上班这点事》节目著作权纠纷引出作品的标题及类似短语是否单独构成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权的问题。在理论上,标题及类似短语存在着构成作品的可能;但在实践中,标题及类似短语通常是数个词语的组合,表达的方式极为有限,既缺乏完整反映思想所需的长度,又缺乏凸显个性所需的深度,难以满足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建议对其通过著作权登记、注册商标及依靠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综合保护。
- 姚岚秋
- 关键词:标题短语商标权
- 如何加强视听节目的版权保护?
- 2014年
- 视听节目是广播电视赖以生存的最宝贵的内容资源,也是各种媒体渠道所争抢的"香饽饽"。然而,由于缺乏相关规则的制约,出于搭便车、降成本的考虑,各种媒体上盗播、盗链广播电视视听节目的现象十分普遍,版权治理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作为大众传媒,我国的广电媒体一方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社会的公器;另一方面也是版权产业的重要主体一它既是重要的版权创造者,又是直接面向大众的最主要的版权产品的传播者,贯穿版权创造、传播和消费产业链的全过程。做好有关广电媒体的版权保护。
- 姚岚秋
- 关键词:视听节目广电媒体版权保护公器盗链网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