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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FX045)

作品数:17 被引量:346H指数:11
相关作者:姜涛张加林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8篇刑法
  • 4篇犯罪
  • 2篇刑法解释
  • 2篇刑事
  • 2篇秩序
  • 2篇量刑
  • 2篇法解释
  • 2篇法律
  • 2篇法律论证
  • 2篇比例原则
  • 1篇兜底条款
  • 1篇刑罚
  • 1篇刑罚目的
  • 1篇刑法立法
  • 1篇刑法谦抑
  • 1篇刑法谦抑主义
  • 1篇刑事和解
  • 1篇行贿
  • 1篇行贿罪
  • 1篇性犯罪

机构

  • 16篇南京师范大学
  • 3篇吉林大学
  • 1篇常州市人民检...

作者

  • 16篇姜涛
  • 1篇张加林

传媒

  • 2篇政治与法律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江淮论坛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政法论坛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人民检察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法商研究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东方法学
  • 1篇刑法论丛

年份

  • 2篇2016
  • 10篇2015
  • 5篇2014
1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互联网金融所涉犯罪的刑事政策分析被引量:59
2014年
互联网金融有理财、支付与融资三种模式。其中,以P2P网贷、众筹为融资模式的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乃是民间借贷的网络类型,该种民间借贷在当前金融垄断主义的立法政策下,与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的构成要件之间具有契合性。面对互联网金融,刑法应保持谦抑性,只将欺诈或高风险的互联网金融行为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把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之互联网金融行为定义为集资诈骗,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预留空间,并实现保护投资者的公共政策。
姜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民间借贷
追寻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唐律》立法技术的一个侧面被引量:4
2016年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唐律》立法技术高超的集中反映。《唐律》中的犯罪构成与量刑制度均运用了该技术,前者意味着对犯罪成立附加了特别条件,后者体现在为审判官量刑提供了确立依据。《唐律》立法技术的特点是借助数学理性全面地架设犯罪与刑法之间的阶梯和以递增公式为审判官公正量刑提供指南。这不仅有利于从立法上合理划定犯罪圈,而且有助于预防审判官恣意定罪量刑,因而是封建时代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对当代亦具有启示意义。
姜涛
关键词:《唐律》
刑法指导性案例的先决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15年
受制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刑法指导性案例不同于其他领域的指导性案例,其功能在于解释刑法,以进一步明确刑法规范的含义。刑法指导性案例也有别于其他类型的指导性案例,罪刑法定原则是其不可逾越的樊篱,并通过明确刑法规范的含义,以解释而不是创设刑法,成为了刑法指导性案例的特别法理。刑法指导性案例解决具体案件及论证,说明该判断的正当性,并非创设一般性法规范,仅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
姜涛蒋国强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
废除行贿罪之思考被引量:52
2015年
从刑事政策学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立法因果论"为依据拟加重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存在缺陷。就刑罚一般预防目标的实现而言,加大处罚力度不如提高处罚几率。在对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实行双罚制的情况下,行贿人与受贿人订立了"攻守同盟"是受贿罪被处罚几率低的主要原因。以"立法效果论"为依据将行贿行为非罪化会使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产生"囚徒困境",从而有助于提高处罚受贿罪的几率并达到预防受贿罪之目的。
姜涛
关键词:行贿罪受贿罪刑罚目的处罚力度
规范保护目的:学理诠释与解释实践被引量:53
2015年
刑法规范包括显性的规范语言表达与隐性的规范保护目的,前者划定刑法文本的文义,而后者则决定着刑法文本之文义射程,两者互为纠缠、相互制约,有助于避免单纯的逻辑推演所形成的合法但不合理之解释结论。规范保护目的不仅是从法秩序之目的确定构成要件行为的范围和违法判断的实质依据,而且是在规范语言表达的基础上对法官之有罪认定进行的"二次过滤",刑法分则中的空白罪状之违法性判断、兜底条款之合类型解释与定量要素之罪责判断,均应该立足于规范保护目的之判断而展开。
姜涛
关键词:空白罪状兜底条款
市民刑法的理论困境与出路——以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对象性犯罪为视角被引量:4
2015年
市民刑法作为社会契约论的产物,存在着明显的理论困境:若固守强势平等的立场,市民刑法在面对强者与弱者这一社会分层时,无法对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对象性犯罪作出合理解释,从而带来刑法正义危机。刑法平等不再是凡具有脸孔者一律平等,突破这一困境的出路在于差异原则。差异原则以其特有的"轻弱、重强"的罪刑结构,给弱者犯罪和强者犯罪提供了规范依据,因而是克服市民刑法的理论困境的必然选择。中国刑法应该重视这种规范建构。
姜涛
关键词:市民刑法社会契约
基于主体间性分析范式的刑法解释被引量:11
2015年
传统刑法解释学把刑法解释的标准定为主客观性。立足于主客观性的刑法解释,就是排除解释者主观性的干扰和对刑法规范目的的追寻,而获得与刑法规范语言相符合的解释结论。刑法解释从来都不是一个解释问题,而是一个论证问题,现代刑法解释学应将刑法文本融入解释者的价值判断,来消解刑法文本及其所用语言过于僵化的弊端,建立一种基于主体间性的刑法解释理论,从而使刑法文本与案件事实有效地对接起来,并以法律论证实现刑法解释结论的可接受性。
姜涛
关键词:刑法解释主体间性法律论证理论
破窗理论与犯罪规制模式的重构被引量:17
2016年
破窗理论以实证的方式使人们相信,无序、违法和犯罪三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主张把零容忍政策作为犯罪控制的基本策略。强化积极预防乃是破窗理论作用于刑法理念的产物,而积极预防要求立法者重视对微罪的治理,以防止微罪演变成为重罪。既如此,中国刑法那种结果取向的犯罪认定模式就值得反思,不仅无法发挥刑法的行为规制机能,而且不利于有效防卫社会,因此应当予以修正:应建构我国的轻犯罪体系,并明确积极预防的适用对象。
姜涛
关键词:破窗理论零容忍轻罪
事前通谋与共同犯罪成立被引量:19
2014年
刑法有关"事前通谋"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而不是法律拟制。在刑法对盗窃罪等重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等轻罪同时规定的情况下,通谋者是否与实行者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应当立足于处罚妥当性的考虑,并在区分支配型、对等型、协作型与分离型事前通谋的基础上,分别以"实质的正犯说"和"犯罪共同意思说"予以确定参与事前通谋者是否构成盗窃罪等重罪的共同犯罪,以免对事前通谋共同犯罪的处罚陷入重刑主义泥沼。
姜涛
关键词:共谋共同正犯
责任主义与量刑规则:量刑原理的双重体系建构被引量:18
2014年
量刑乃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统一,前者由理念、立场等组成,以确立量刑的内在根据,而后者是由概念、规范等规则所组成,形成法官量刑的外在边界。量刑固然以责任主义这一内在体系为基础,但德日刑法规定的"行为人之责任为量刑之基础"、"量刑以行为人的责任为基础"等一句话宣言,并不能对法官恣意量刑形成强有力约束。有鉴于此,量刑原理的建构应以责任主义为基础,并重视量刑规则的合理建构。其中,量刑规则中的原则、概念、规范应实现制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统一,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姜涛
关键词:责任主义量刑规则量刑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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