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8YBA120)
- 作品数:4 被引量:30H指数:2
- 相关作者:周灵方陈可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南大学湖南警察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更多>>
- 市场、国家与经营者自由——反垄断法的经济伦理学批判被引量:2
- 2012年
-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法。它提供给人们的思考是,意图通过国家干预手段达到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的效果是否会优于市场机制本身?为之,经济学理论研究却提供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但问题是,如果国家干预优于市场机制本身,那么市场机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如果不是,那么市场的自生自发秩序如何塑造,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经营者的自由权利最大可以扩展到什么范围,国家规制垄断的合理边界该如何限定?
- 周灵方
- 关键词:反垄断法国家干预
- 法的价值冲突与选择——兼论法的正义价值之优先性被引量:23
- 2011年
- 法的价值目标或者说价值定位是法律伦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从立法上看,法的价值目标设置具有多元性、多维度和多层次结构特征。但问题在于,究竟哪一个才是法的首要价值目标,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或价值位阶如何安排?当法的价值目标发生冲突时,我们样样兼顾或相机选择其一,其后果又是什么,何种合理性?这是任何一部法律制度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都不得不需要回答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法的诸价值之中,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是衡量法律之善的首要尺度,故具优先性。当法的诸价值目标之间或与正义价值发生冲突时,就必须要为正义让路。
- 周灵方
- 关键词:正义价值优先性
- 反垄断法的伦理基础被引量:2
- 2011年
- 法的价值定位或取向是法的基本问题之一。正义是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是法的首要价值。自由和公平作为建构正义理论的两个核心理念和价值维度,是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两条必然理路。竞争正义是反垄断法的伦理基础,保护经营者竞争自由的权利因市场机制使然而具有优先性,而反垄断法对竞争公平的价值承诺应止于或限于竞争机会和竞争过程两个层面,否则就有可能会背离市场竞争机制及其功能。
- 周灵方
- 关键词:反垄断法竞争公平
- 亚当·斯密与阿马蒂亚·森贫困观比较研究被引量:3
- 2011年
- 斯密和阿马蒂亚·森对于贫困问题给予了深刻的关切。他们都认为贫困是不善的,并且都认为贫困是一种社会问题。但是斯密认为仅仅通过市场经济发展就能解决贫困问题,森则寄希望于为人们基本权利提供充分保障的社会机制。从斯密到森,为我们展现了从对单一经济价值追求向多元价值,特别是伦理价值关切的历程,对于我国解决当下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 陈可
- 关键词:贫困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