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5JD820056)
- 作品数:15 被引量:37H指数:4
- 相关作者:高海欧阳仁根蒋辉宇李勇军赵新龙更多>>
- 相关机构:安徽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国外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立法分析
- 2011年
- 梳理各国各具特色的合作社法律体系,尽管各国立法因国情不同而存在诸多差异,但在合作社立法格局和引导与扶植合作社发展的具体规定上,却呈现出惊人的相似。这不仅反映了促进型立法在各国立法中地位的举足轻重,而且也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与有序运行而折射出促进型立法的先进性。
- 朱月娟
- 关键词:财政政策税收优惠
- 论政府与合作社的法律关系被引量:1
- 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政府对合作社的发展负有法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的义务或法定的职责。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政府管理观念和职能的变化,以及合作社在我国成长壮大,政府和合作社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将不断地丰富和完善,同时不断地推动我国宪政制度的发展。
- 金玉
- 关键词:政府合作社
- 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实践困境与制度完善被引量:4
- 2010年
- 文章在分析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针对农地股份合作制实践中出现的股权设置欠缺合理性、权利内容不完整、组织形式与运作缺乏效率、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存在农地流失现象等困境,从农地股份合作制的立法完善和农地股份合作相关支持体系的构建两大方面提出了完善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政策建议。
- 欧阳仁根
-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股份合作制法律制度
- 论合作社法律支持体系的运行机理被引量:2
- 2007年
- 合作社法律支持体系是合作社法的核心内容,对其运行机制的研究有助于揭示在政府与合作社二元架构的规律性。通过解析合作社法律支持体系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认为在“政府——支持性法律规范——合作社”的框架下,政府收益线和合作社收益线的矛盾态决定其运行。
- 赵新龙
- 关键词:合作社
- 论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与社员的责任形式——对当前学界有关合作社法人地位研究的反思
- 2008年
- "国外的合作社法几乎都赋予合作社以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合作社在我国获得法人地位的充分理由,英美法系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名至而实不归",大陆法系内部对于合作社法人地位的标准仍存在争议。在我国,财产独立与社员的责任形式独立是合作社获得法人地位的核心标准。在对无限责任的社会认同程度、商事组织立法价值的重大转变以及社员有限责任的社会价值的充分考量下,社员应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作社应由法律统一授予法人资格。
- 蒋辉宇
- 关键词:合作社法人
- 合作社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被引量:1
- 2008年
- 合作社非破产解散与清算制度是合作社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理论界却长期只注重合作社入市法律制度的研究而忽视了合作社退市法律规则的构建。因此,比较研究国外合作社非破产解散与清算的立法体例、解散的主要形式与类型、清算人的任命与职权、清算财产的分配,可以为我国合作社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 高海刘红
- 关键词:合作社解散清算法律制度
- 合作社的基本属性及其价值被引量:1
- 2012年
- 明确合作社的基本属性是贯彻落实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人合性、非营利性、互助性、法人性是合作社的四大基本属性,其确立将增进社会和社员对合作社的认识并形成共识,消除合作社"鱼目混珠"的现象,使实质意义上的合作社得到鼓励,并由此形成制度构建与完善的基础。
- 朱月娟李勇军
- 关键词:人合性非营利性
- 农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属性的跨越与流转障碍的克服——以民法用益物权向经济法权利的跨越为路径被引量:11
- 2010年
- 农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属性的跨越是克服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障碍的有效路径。只有正确认识农地承包经营权中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其相互之间的冲突,使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属性在传承民法用益物权的基础上跨向经济法权利,并以经济法社会本位、平衡协调的思维,将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融资担保在民法物权改革思路中对交换价值的支配转换到对使用价值的支配,才能有效克服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
- 高海欧阳仁根
-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属性经济法权利
- 合作社核心成员兼任管理者的“责”与“利”被引量:5
- 2009年
- 集体行动理论和经济法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为完善合作社核心成员兼任管理者的约束激励机制,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约束之"责"和激励之"利"。约束之"责"由积极的"责"、消极的"责"和"责"的保障复合而成,激励之"利"有人力资本之"利"、剩余索取之"利"和资本转让之"利"三个层次。无论是约束之"责"还是激励之"利",都不能不到位、缺位或严重失衡。
- 高海
- 关键词:合作社约束激励机制集体行动
- 论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与社员的责任形式——对当前学界有关合作社法人地位研究的反思被引量:2
- 2008年
- "国外的合作社法几乎都赋予合作社以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合作社在我国获得法人地位的充分理由。英美法系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名至而不实归",大陆法系内部对于合作社法人地位的标准仍存在争议。在我国,财产独立与社员的责任形式独立是合作社获得法人地位的核心标准。在对无限责任的社会认同程度、商事组织立法价值的重大转变以及社员有限责任的社会价值的充分考量下,社员应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作社应由法律统一授予法人资格。
- 蒋辉宇
- 关键词:合作社法人法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