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BFX026)
- 作品数:3 被引量:38H指数:2
- 相关作者:刘士国于敏更多>>
- 相关机构: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楼上落下物致人损害加害人不明的法律救济被引量:29
- 2006年
- 工作物责任与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为性质不同的两种责任。依现行法,前者为过错推定责任,后者为一般过错责任。楼上落下物致人损害不能确认加害人,并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也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只能对受害人实行社会救济。
- 刘士国
- 关键词:致人损害加害人不明法律救济
-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
- 2006年
- 本文阐述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意义,考察了国际上共通的做法,指出我国可以并且必须与国际接轨,阐释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坚实的物理性基础和必然的社会原因以及科学的法理依据,探讨了我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中颇具争论的过失判断基准、无过失责任的意义、过失相抵制度在法律公平实现中的作用等问题,阐释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定位、如何体现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等理论问题,探讨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要件及我国法律规定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应然状态,并指出了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文章还指出,侵权行为法学是一个理论性极强而又与社会生活和大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的学科领域。只有认真探讨和解决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现代社会中具体侵权行为带来的问题,侵权行为法学才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 于敏
- 关键词:交通事故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行为法
- 使用人责任疑难问题探讨被引量:9
- 2006年
- 使用人责任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类型,我国制定侵权法应予规定。使用人责任从总体而言,是自己责任,其被用者“执行职务”应采外形理论。使用人与被用人之间是不真正的连带债务,使用人对被用者的追偿应限于被用者的重过失。
- 刘士国
- 关键词: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