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无)
- 作品数:7 被引量:24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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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确立的国际贸易原则和秩序面临的挑战——以国际货币法为视角
-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推动了国际贸易健康有序地发展。但是国际货币制度危机破坏了国际贸易领域内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和秩序,美元贬值和汇率波动严重损害了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WTO确立的国际贸易原则秩序面临挑战...
- 陈剑平
- 文献传递
- ECFA对海峡两岸区域金融合作的法律支撑分析被引量:1
- 2012年
-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其对海峡两岸区域金融合作的法律支撑效应尽显。从法律定位角度分析,ECFA不仅涵盖两岸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含金融服务),还涉及投资内容,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认可的"深度PTA"特征。从金融合作的实质内容来看,ECFA在金融方面的全面渗透,广泛合作的态势对金融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求两岸在监管方面也必须配套广泛性和协同性。截止目前,ECFA框架尚未达成解决解决争端的救济模式,但考虑以政治性、法律程序性混合机制公允、灵活解决争端应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 李本
- 关键词:ECFA区域金融合作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制改革与中国的进路分析被引量:12
- 2010年
-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折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危机,不公平的份额制和投票权制是其陷入困境的肇端。只有IMF真正实质性改革其份额制和投票权制,IMF才堪承负稳定国际金融秩序的重任。目前中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正以并将以相应的思路与举措对IMF的改革施之影响:包括谋求区域货币合作从而警示IMF进行改革,承诺给予IMF筹资支持,以及提出建立超主权储备货币体系的构想,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自己的方案等等。
- 李本
- 关键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秩序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职能趋向被引量:9
- 2010年
- IMF目前陷入了严重的职能困境:不公平的份额制导致其为发达国家所主导,危机管理职能难奏实效;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制约其危机贷款职能发挥的瓶颈;在预防金融危机方面,IMF所能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合作协调作用也十分有限。对IMF职能角色的反思是IMF改革的动因之一,对职能角色的重新定位则应是IMF改革的旨趣所在。IMF改革应着力于完善四项基本职能:汇率监督、贷款援助、技术支持、合作协调。其中,对汇率监督职能应以公平性和指导性为基础有所分化;贷款援助职能应有针对性强化;技术支持和合作协调职能则亟须强化。
- 李本
- 关键词:IMF汇率监督贷款援助
- 房产商违反购房意向书时的责任承担——以请求权基础以及赔偿金额认定为视角
- 2012年
- 在房产商违反购房意向书、拒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案件中,请求权基础以及赔偿金额的认定是其中的两个审理难点。在确定请求权基础时,应当审查购房意向书是否实质上已经构成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持购房者直接依据作为预约的购房意向书追究房产商的违约责任;在认定赔偿金额时,应当采取酌定的方式,以讼争房产的增值额作为酌定起点,并根据房产商的举证情况酌减。
- 王永亮张秀全
-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合同
- 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化”的法律思考
- 温州经验表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出现了地方政府主导、商业模式经营和贷银协作紧密等"银行化"特征。在公司定位、利率幅度、单笔放贷额度、担保类型和外部监管等方面,地方实施举措与部委规章的目的并不一致。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化"是金...
- 杨文硕
-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化法律
- 文献传递
- 中国企业合并反垄断审查的展开——对商务部“异议案例”公开信息的研究被引量:5
- 2010年
- 商务部公开的"异议案例"信息表明,在法律规范不明确、执法能力和资源有限等制约因素下,中国的企业合并反垄断审查实践呈现出渐进式的发展脉络,而且执法效率也维持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但在反竞争影响的分析判断、限制性条件的设置和实施方面,商务部的审查决定存在显著缺陷。
- 李俊峰
- 关键词:商务部反垄断审查
- 从平安投资富通的失败看商业保险资金的投资监管
- 2010年
- 平安投资富通的失败,一方面反映了平安预估、防控风险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对商业保险资金投资法律监管的不足。面对保险业发展中的保值增值压力和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的需求及行为,必须完善保险监管法律体系,区分保险资金的性质和期限,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对商业保险资金的投资实行制度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监管。
- 李立新张秀全
- 关键词:保险资金法律监管
- 被告“裁决”原告败诉的司法悖论——既判力主观范围绝对扩张所引发的思考
- 2012年
- 司法实践中,既判力主观范围的绝对扩张,不仅严重损害了案外人的正当利益,严峻挑战司法公正,而且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导致审判工作被动地陷入系统性风险。准确界定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在立法层面,应明确规定既判力原则上不适用于案外人,设立诉讼信息披露制度。在司法层面,应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意图的审查,积极地与案外人取得联系,完善法官考核标准。除要求当事人承担败诉责任外,还应加大对违规律师的处罚力度,降低律师通过既判力主观范围绝对扩张达到胜诉目的的投机冲动。
- 张秀全王永亮
- 关键词: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