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AZD060)
-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1
- 相关作者:季长龙黄海诺更多>>
- 相关机构:浙江工商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行政正当性证成的模式及其范式转化被引量:1
- 2013年
- 行政正当性证成的传统模式建立在严格的三权分立之基础上,从立法权处获取正当性资源。该模式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重要支撑,并未超出"有限行政"的导向,即以行政的合规则性为根本目的。但是随着行政权的大举扩张,行政立法与行政裁量的大量存在使得行政权兼具了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诸多属性,这种传统的模式在证成行政的正当性上十分乏力,使行政陷入了"合法性危机"。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正当性证成的模式亟待通过范式转化来获取正当性资源。新的模式关注行政权的自我控制,强调行政立法领域的社会控制,并通过正当程序保障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基础,以期实现行政正当性的回归。
- 黄海诺
- 关键词:有限行政合法性危机行政权
- 婚前按揭房产分别所有制的法理反思——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为对象被引量:3
- 2013年
- 《婚姻法解释(三)》颁布以来,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学界争论,尤其是第十条,将婚前按揭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争议颇大。在具体制度方面,对分别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的关系加以探讨颇有必要;在价值层面,支持者重视与物权法、合同法的衔接,体现了效率价值,但忽视了家庭和谐价值;反对者认为该解释违反公平价值,但对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关系缺乏探讨;本文从法理学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着重以法社会学和法价值论的视角对此问题加以反思和探讨。
- 季长龙
- 关键词:法理反思
- 婚前按揭房产分别所有制的法理反思——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为对象
- 2014年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以来,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学界争论,尤其是第10条,将婚前按揭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争议颇大。在具体制度方面,对分别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的关系加以探讨颇有必要。在价值层面,支持者重视与物权法、合同法的衔接,体现了效率价值,但忽视了家庭和谐价值;反对者认为该解释违反公平价值,但对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关系缺乏探讨。本文从法理学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着重以法社会学和法价值论的视角对此问题加以探讨。
- 季长龙
- 关键词:法理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