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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072)

作品数:13 被引量:114H指数:7
相关作者:王歌雅李洪祥司丹杨振宏陈晋更多>>
相关机构:黑龙江大学吉林大学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7篇离婚
  • 4篇法律
  • 2篇司法
  • 2篇女性
  • 2篇救济
  • 2篇规制
  • 2篇法律规制
  • 1篇代理制度
  • 1篇道德
  • 1篇道德救赎
  • 1篇道德责任
  • 1篇调解
  • 1篇性别平等
  • 1篇隐忧
  • 1篇债务
  • 1篇债务清偿
  • 1篇中等发达地区
  • 1篇中华人民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社会

机构

  • 10篇黑龙江大学
  • 2篇吉林大学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江西经济管理...

作者

  • 8篇王歌雅
  • 2篇李洪祥
  • 2篇司丹
  • 1篇杨振宏
  • 1篇黄筱蓉
  • 1篇陈晋

传媒

  • 3篇中华女子学院...
  • 2篇学术交流
  • 2篇法学杂志
  • 1篇当代法学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苏州大学学报...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政法论丛
  • 1篇法学论坛

年份

  • 1篇2016
  • 3篇2015
  • 4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 3篇2011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民法典》总则增加家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建议被引量:24
2016年
家事代理性质上是基于共同生活状态所产生的特殊代理形态,我国《民法典》总则可参照两大法系增列家事代理的立法条文,在更高的立法位阶上肯定家事代理的合理性、合法性,以便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进一步细化。关于家事代理的适用主体及行为适用范围上应考虑中国特色适当扩大。家事代理权因丧失"共同生活状态"受到限制,滥用代理权可利用公示制度进行程序性限制。同时尝试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进行革新,在家事代理对外债务判断标准上增加"债权人善意"的举证责任。最后列出了家事代理的立法条文建议。
杨振宏
关键词: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诉讼外调解制度研究——基于浙鄂川三省的实地调研
2014年
对离婚诉讼外调解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其现状不佳、前景堪忧。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离婚诉讼外调解衰落的根本原因。为了使离婚诉讼外调解制度更好地发挥"防止轻率离婚,稳定婚姻家庭"的功能,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该制度:首先,革新调解员的选任制度,不仅要重视调解员品德,还要考虑其年龄和专业文化素质;其次,完善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明确调解期限、建构灵活的事实证明规则、将子女监护作为调解协商的绝对必要事项;最后,应健全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
陈晋黄筱蓉
关键词: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
离婚债务清偿:法律规制与伦理关怀被引量:7
2013年
离婚债务清偿,是离婚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构离婚债务清偿制度,并从夫妻债务性质认定、夫妻财产性质认定以及夫妻债务承担责任认定环节加以法律规制——充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确立夫妻共同财产的推定规则、明确债务清偿的顺序规则和追偿规则等,才能逐步完善我国的离婚债务清偿制度,实现离婚债务清偿制度的立法设计与司法适用的伦理关怀——性别关怀、德性关怀和生存关怀。
王歌雅
关键词:离婚债务清偿法律规制伦理关怀
排挤与救济:女性的离婚权益被引量:7
2011年
在社会排挤尤其是性别排挤的背景下,女性的离婚权益保障面临弱化的态势。如何救济女性的离婚权益,已成为法学界和司法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救济女性的离婚权益,既要关注社会排挤的现实,又要关注离婚救济制度的立法局限和适用制约;既要建构社会性别政策的支持网络,又要完善离婚救济制度的立法设计,进而实现离婚救济制度的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推进婚姻自由原则的实施进程。因此,要救济女性的离婚权益,就必须正视社会排挤尤其是性别排挤导致女性离婚权益弱化的社会现实。忽略这一社会现实,离婚自由便不能真正实现,救济女性的离婚权益也将成为虚妄之谈。
王歌雅
关键词:法律救济
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社会性别分析被引量:3
2011年
法定离婚理由是当事人请求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是离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历史角度进行考察,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从社会性别视角进行审视,法定离婚理由的演进表现为从男性专权到男女平权的轨迹;从立法内容上看,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经明确规定法定离婚理由平等适用于男女两性;从法律适用上分析,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因此,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应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增加列举内容,以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注意对司法人员社会性别意识进行培养,从而推进性别平等的法律进程,并最终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立法目的。
司丹
关键词:离婚法定离婚理由社会性别
离婚救济的实践隐忧与功能建构被引量:19
2014年
离婚救济制度的体系建构,完成于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在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中,离婚救济显现出实践隐忧——适用比例较低、救济数额较低、救济主体多为女性。引发上述救济掣肘的原因包括: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性别的差异和制度设计的局限。为提升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功能,需要在超越公与私二元对立格局以及以性别为基础的社会性别建构的基础上,完善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基础,弘扬离婚救济制度的正义价值。因为,离婚救济,是平衡社会财富的背景性的制度安排;是实现矫正正义的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伦理性的制度选择。
王歌雅
关键词:离婚救济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与道德救赎被引量:6
2012年
家庭暴力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尊卑身份和人格差等。要阻却家庭暴力,必须以身份平等和人格平等为伦理依据和法律依据。要规制家庭暴力,必须关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立法的经验,创设遏制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同时,要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救赎,即遵守亲缘伦理,加强道德自律;遵守配偶伦理,加强道德教化,以创建平等、和谐、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歌雅司丹
关键词:家庭暴力法律规制道德救赎
我国离婚率上升的特点及其法律对策被引量:16
2015年
近年来,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的实际数据显示:离婚率持续升高、离婚案件逐年递增,夫妻解体、家庭破裂及其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已经引起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热点、司法解决的难点问题。在冷静分析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的现状和特点,充分认识和分析引起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坚持以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原则为指导思想,坚持婚姻法稳定婚姻家庭功能的前提下,对我国现行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法律制度进行立法和司法审视,发现立法和司法的不足,提出应对离婚率上升的法律对策,以期最大限度发挥婚姻法的调控作用,维系婚姻家庭的稳定,为当事人离婚提供适当的争议解决机制和救济途径。
李洪祥
关键词:离婚率协议离婚判决离婚法律对策
离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障实证研究——以吉林省中等发达地区某基层法院2010-2012年抽样调查的离婚案件为对象被引量:13
2014年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婚姻观念的变化,离婚率的持续走高,离婚人群的年轻化趋势,如何在离婚时保障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成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界不容忽视的问题。关于离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我国制订了诸多法律法规。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实现才是法律的生命所在。此次调查的目的就是考察吉林省中等发达地区离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障的现状,分析我国保护离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法律的实施效果,发现离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完善保障离婚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的立法提供可资参考的第一手国情资料。
李洪祥
关键词:离婚妇女实证调查
疏离与回归:女性继承权的制度建构被引量:5
2015年
女性继承权的制度建构,经历了性别平等逐步消解性别歧视的社会发展进程。原初社会女性神圣及诸子均分德性的道义判断,使女性继承权的初始享有占得先机。而男尊女卑、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与深化,使女性继承权遭遇排挤与遮蔽,引发女性继承权与性别平等的继承权以及崇男抑女的男性继承权的道德疏离与制度疏离。只有重塑人格平等、意思自治、弱势关怀、社会本位的价值基础,才能建构社会性别平等的继承权制度体系,并在继承观念的矫正与继承立法的干预下,实现女性继承权的回归与保障。
王歌雅
关键词:性别平等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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