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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6SFB3002)

作品数:4 被引量:71H指数:3
相关作者:陈林林许杨勇更多>>
相关机构: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司法
  • 2篇法律
  • 1篇独占性
  • 1篇司法裁判
  • 1篇司法解释
  • 1篇司法解释立法...
  • 1篇特定性
  • 1篇立法化
  • 1篇解释论
  • 1篇法解释
  • 1篇法律方法
  • 1篇法律方法论
  • 1篇法律解释
  • 1篇法治
  • 1篇裁判

机构

  • 3篇浙江大学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4篇陈林林
  • 1篇许杨勇

传媒

  • 2篇浙江社会科学
  • 1篇法学家
  • 1篇河南社会科学

年份

  • 2篇2010
  • 2篇2008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司法解释立法化问题三论被引量:51
2010年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存在三种立法化倾向:解释内容抽象化,形式与效力的准法律化,以及起草方法的民主化。这种立法化的司法解释虽然发挥过填补法律漏洞、指导审判实践等积极作用,但也引发了解释权限合法性和解释结果公正性的质疑,并诱致了下级法院的审判路径依赖和法律体系中的人为混乱。唯有从抽象解释转向具体的案例指导,才能克服现有司法解释的弊病,让最高人民法院复位到"解释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
陈林林许杨勇
关键词:司法解释立法化
作为实践的法律解释论纲被引量:2
2008年
法律解释是以实践合理性为取向的司法方法,其目的是提供正当的个案判决,而不是贡献知识。作为实践的法律解释具有三个特点:解释主体的独占性、解释过程的特定性以及解释结果的独断性,它们与法律的性质、裁判的任务及司法的运作方式紧密相关。实践中的法律解释并非一种学理或知识论辩,而与司法权力的分配及运作紧密相关。
陈林林傅蔚冈
关键词:法律解释独占性特定性
法律方法与法治:以对纳粹司法的反思为中心被引量:16
2010年
纳粹政权在司法领域的工具和帮凶,是反形式主义的法律方法论和政治目的司法,而非法律实证主义。以"具体秩序"思维和"具体的一般性概念"为代表的纳粹法律方法论,突破了形式主义司法准则,并将纳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提升为一种新的法律渊源和裁判规范。这种反形式主义法律方法论,是法治的一个陷阱。"去法制化"的纳粹司法表明:法律方法论若无视基本权利和普遍价值观,就可能沦落为当权者的作恶工具;法的形式价值和实体价值是唇齿相依的,要实现法治,二者不可偏废。
陈林林
关键词:法律方法论法治
权、合理性与司法裁判——古典司法的一种样态考察被引量:4
2008年
守经和行权是古典司法的两种基本样态。行权主张反经而善并怀其常经,是一种坚持原则又灵活运用的法适用理论。权的实质是通过法律的合理化解释,来解决个案中律法不可用的问题。法律的有效性处置和判决的合理性证成问题,是行权司法须面对的两个难题。由于缺失具体的方法指引,行权始终存在擅权和叛经失节的可能。
陈林林
关键词: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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