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CFX073)
- 作品数:4 被引量:10H指数:2
- 相关作者:易健雄苏平唐艳刘媛更多>>
-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从“署名”到署名权:观念的遗弃与权利的困境被引量:1
- 2013年
- 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内含两层观念:确认作者与作品的精神联系;公示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对后一观念的遗弃是署名权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 易健雄
- 关键词:署名署名权著作人格权
- “飘柔”著作权案终审判决论证脉络之检讨——从司法裁决证立理论出发
- 2011年
- 方正公司诉宝洁公司侵害"飘柔"著作权案终审判决的证立脉络存在偷换论题、循环论证、关键论断未予论证、次级证立缺如等问题,终审判决并未完成其外部证立任务。合理期待并不必然构成默示许可,默示许可也难于在案件中适用。"宝洁公司并未侵权"只是一个尚未证立的论断,对字体企业与社会公众而言,各种行为还处于开放状态,"一切皆有可能"。
- 易健雄
- 关键词:著作权法律论证默示许可
- 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公共领域无偿性被引量:3
- 2012年
- 无偿性是知识产权法上公共领域的基本特性,对于保持公共领域的开放性、守护民主自由是必要的,同时也是人们的共识。目前,有学者提出公共领域的有偿制度。从经济学和审美心理学分析,有偿性增加创作成本,不能提高当代创作者竞争力,其国家管理基金的模式也因有损市民社会、对象无法把握、效率低等而不具有正当性和操作性。
- 刘媛
- 关键词:公共领域无偿性有偿性
- 论著作权转让与登记制度型构——兼论对民法物权理论的借鉴与扬弃被引量:6
- 2012年
- 如何确保著作权转让的便捷与安全,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著作权转让与登记制度的型构离不开对我国民法物权理论的借鉴与扬弃,其基点在于对民法物权理论内在机理的领悟及对著作权相较于物权的特殊性的考量。物权登记公示的公信力来源于登记制度的科学构造及其较高的权利表征概率,而著作权登记公示因其较低的权利表征概率而不宜被赋予公信力。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主义与不动产的公信力制度及动产的种类物交易、未来物交易及多重买卖的交易实践具有内在逻辑相契性,而著作权转让不存在上述对应制度或实践需求,因而公示要件主义对于著作权转让并不具有内在契合性,公示要件主义对于维护著作权交易安全而言,有杀鸡用牛刀之嫌。著作权登记宜采用公示对抗主义,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 唐艳苏平
- 关键词:著作权转让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