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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6SFB2058)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慕亚平董李培相鲁生更多>>
相关机构:中山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课题国家教育部“985工程”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法律
  • 4篇CEPA
  • 4篇CEPA框架
  • 3篇法律问题
  • 2篇环境保护
  • 2篇港澳
  • 1篇应急
  • 1篇事件应急
  • 1篇突发公共
  • 1篇突发公共卫生
  • 1篇突发公共卫生...
  • 1篇突发公共卫生...
  • 1篇卫生事件
  • 1篇环保
  • 1篇环保合作
  • 1篇公共卫生
  • 1篇公共卫生事件
  • 1篇法律服务
  • 1篇法律思考
  • 1篇法律问题分析

机构

  • 4篇中山大学

作者

  • 4篇慕亚平
  • 2篇董李培
  • 1篇相鲁生

传媒

  • 1篇云南大学学报...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福建政法管理...

年份

  • 1篇2009
  • 3篇2008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问题思考被引量:1
2008年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进行环境保护合作具有深刻的国际和国内背景,CEPA协议的深入实施为三地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显露出三地在环境保护合作过程中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及合作投资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从处理好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以环境保护科技产业合作带动三地环境保护合作、注重环境保护合作实现方式上与CEPA的良性结合等方面推动内地的环境保护和完善CEPA下内地与港澳的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慕亚平董李培
关键词:CEPA环境保护法律问题
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地区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问题分析被引量:1
2009年
CEPA协议的深入实施为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CEPA框架内环保合作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环保合作投资多种领域,然而,目前内地与港澳环境合作尚存在缺乏针对性机构安排、缺乏具体的、协调的环境法律制度等问题,应当从设立CEPA下跨地区环境管理机构,健全三地合作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特别是实施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设立代处置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慕亚平董李培
关键词:CEPA环境保护环保合作
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律师合作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被引量:3
2008年
CEPA目的是促进双方经贸关系的更紧密联系,尤其是给香港提供到内地进行经贸活动更优惠的地位,打开内地市场,以促进两地的经贸发展。其中,有关法律服务合作的规定,为两地的律师界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文首先阐述了CEPA就法律服务合作方面所规定的内容及特点,提出并分析在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律师合作方面存在的法律具体问题,进而宏观地探讨了这些问题的应对措施和对策。
慕亚平相鲁生
关键词:CEPA法律服务法律问题
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医疗卫生合作的法律思考
2008年
CEPA协议的深入实施,为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进行医疗卫生方面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然而,目前CEPA框架下三地医疗卫生合作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要克服这些障碍应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完善CEPA关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规定,二是在区域合作中规范自由贸易与公共健康的关系,三是运用灵活的产权结构发展医疗服务,四是构建注重医疗专业特色的合作机制。
慕亚平陈晓烁
关键词:CEPA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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