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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A820085)

作品数:2 被引量:49H指数:2
相关作者:赵红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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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社会法
  • 1篇义务
  • 1篇中华人民
  • 1篇私法
  • 1篇私法社会化
  • 1篇权益
  • 1篇权益保护
  • 1篇权益保护法
  • 1篇维权
  • 1篇消法
  • 1篇消费者保护
  • 1篇消费者保护法
  • 1篇消费者权益
  • 1篇消费者权益保...
  • 1篇消费者权益保...
  • 1篇理路
  • 1篇经营者义务
  • 1篇护法
  • 1篇华人
  • 1篇集体维权

机构

  • 2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2篇赵红梅

传媒

  • 1篇法商研究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美、德新型惩罚性赔偿对我国《消法》修订的启示被引量:33
2011年
以大陆法系划分公法与私法的观念来看,国内外原有的惩罚性赔偿实为私法社会化属性的责任。近年来,美国、德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动向,出现了新型惩罚性赔偿即集体公益罚金形态,它注重直接保护消费者等集体公益,已不再为私法社会化属性的责任。正在进行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可从中得到重要启示。
赵红梅
关键词:《消法》私法社会化社会法
经营者义务:对谁负担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的社会法理路被引量:16
2010年
消费者保护法为向弱势消费者提供倾斜性特殊保护,通常对强势经营者课加特殊法定义务。然而,此经营者义务并非仅是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体或对国家(行政机关)负担的义务,更主要的是经营者对消费者集体负担的义务。也就是说,通过消费者个体民事维权或国家行政执法都难以真正迫使经营者忠实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形成对消费者普遍性也即实质性的法律保护。因此,建构消费者集体维权的社会法机制甚为重要。
赵红梅
关键词:社会法消费者保护法经营者义务集体维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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