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BFX079)
- 作品数:7 被引量:44H指数:3
- 相关作者:刘道远霍丽君李晗崔蒙蒙徐蓓更多>>
- 相关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海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轻工技术与工程更多>>
- 效率与公平:公司法制度设计的价值选择——以阿里巴巴合伙人结构风波为例被引量:23
- 2013年
- 公平和效率是公司法制度设计中必须考量的价值。为促进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并与国际公司制度实践接轨,笔者认为,双重股权结构也应在我国的立法和实践中有存在的空间。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价值考量,分析论证了双重股权结构可以在我国公司法立法中有条件的引入,并提出具体的修法建议。
- 刘道远
- 关键词:公司法公平
-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改革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以美国证券法制为镜鉴被引量:14
- 2016年
- 中国证券市场在改革中不断发展,证券法制也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在证券市场国际化改革背景下,中国证券法制国际化改革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修订要坚持国际化改革方向,并在法律规则上保证国际化的实施,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市场国际化改革的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投资者的国际化、法律制度的国际化、产品的国际化、市场的国际化、人才和服务的国际化等重要元素,但处于核心地位的是法律制度的国际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修订必须因应法律制度设计的国际化要求,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立完善的发行和交易制度,提供多样化产品,保障以善法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改革。
- 刘道远
- 关键词:证券法证券市场法律困境善法
- 证券市场大规模侵权补偿基金的制度构想——以万福生科案为例被引量:3
- 2015年
- 在我国证券市场大规模侵权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救济投资者权益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证券市场大规模侵权是由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引起的,依靠传统救济途径解决证券市场大规模侵权事件存在诸多技术性和政策性障碍,效果甚微。通过回顾万福生科案,归纳其争议焦点,分析平安证券专项基金对传统救济模式的突破和困境,指出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大规模侵权补偿基金制度应拓展基金资金来源,明确细化补偿原则和赔付条件,规范赔偿基金的运作程序和管理方式,构建内外部相结合的双重监管模式。
- 李晗霍丽君
- 关键词:证券市场大规模侵权补偿基金
- 基于法律行为的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研究被引量:1
- 2015年
- 《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公示方式主要是登记和交付,这些方法对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同样适用。但商业财产权公示规则与传统物权公示规则又有所不同,商业财产权变动公示规则要求更加安全、公正和高效。因此,除传统登记和交付公示方式外,还要建立一些适合于商业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规则。商业财产权利公示方式除了传统登记、交付外,还应有非典型登记、控制等公示方式。这是既符合传统民法物权变动公示要求,又符合现代商业财产权利变动公示要求的系统规则,它贯彻了私法领域物权变动公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法律行为在物权变动公示规则领域的体系统制地位。
- 刘道远
- 关键词:权利变动法律行为
- 食品起诉召回法律制度研究
- 2017年
- 一、引言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愈加严重,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大规模出现,严重打击了消费者对市场上食品安全的信心。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必须予以回应,其中产品召回是解决批次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佳救济方式。
- 徐蓓
-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产品召回起诉救济方式
- 食品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修改建议——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的立法分析被引量:1
- 2013年
- 2009年中国首部《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将我国食品从"卫生"标准上升到"安全"标准的高度,确立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中的惩罚性赔偿无疑是这部法律中较为成功的制度设计.指出《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尚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实践中出现困境.提出《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应科学确定惩罚性赔偿范围标准,设定赔偿数额的浮动限额,规定最低赔偿数额,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从而在立法上保证其在制度体系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践上保证其功能能够得以发挥.
- 刘道远崔蒙蒙
- 关键词:食品安全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
- 南海地区海洋生态损害法律治理机制研究被引量:2
- 2018年
- 海洋生态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提供物质资源,也是人类环境权的重要内容。海洋生态损害具有国际性、大规模性和难以救济性特点。对南海地区海洋生态进行保护是我国南海地区海洋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之进行保护必须顺应海洋生态保护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科学的法律治理机制。从各国实践来看,海洋生态损害救济机制有公法救济、私法救济和社会救济三种基本模式。从海洋生态损害本身的属性和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建立以私法救济为核心的综合性救济法律机制是我国的应然选择。为了强化海洋生态损害救济制度的预防功能,建议在侵权责任法上明确海洋生态损害的危险责任归责原则,在刑法上明确海洋生态犯罪的危险犯类型。
- 刘道远王洁玉
- 关键词:海洋生态损害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