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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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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 所在地区:安徽省 合肥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 发文基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相关作者
- 魏则云

- 作品数:5被引量:9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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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数:1被引量:0H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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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主题:生态环境 循环经济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责任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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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法律研究被引量:13
- 2004年
- 探讨了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的概念、分析了补偿机制的受偿主体、补偿主体和补偿范围,同时还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途径和方法。
- 曹树青
-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利益补偿机制损害赔偿
- 区域限批制度的法律解读被引量:15
- 2009年
- 区域限批强调个别违法导致群体受罚,具有连带性、层级性、面源性、惩罚性和高行政性特点。它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相区别又联系。在法律性质上是行政惩罚而不是行政许可,区域限批在区域层面上实现了更高级别的公平,其行政相对人是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的共同体,文章还对区域限批制度的法律构建、法律构成提出了框架性建议。
- 曹树青
- 关键词:区域限批
- 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被引量:9
- 2011年
- 十几年来,我国噪声污染的结构特点以及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均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的1996年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不适应当前噪声污染防治的形势需要,亟待修改完善。
- 曹树青蒋信福
- 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噪声
- 结果导向型区域环境治理法律机制探究被引量:7
- 2013年
- 传统的环境治理是过程控制型的项目治理,其结果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树林,项目达标排放结果却是区域整体污染和环境破坏加重。对此,环境治理理念应当转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区域性环境治理理念。结果导向的区域环境治理具有整体观,以整个区域为治理对象,通过整体制约个体的倒逼方式确保区域整体的环保结果目标的实现,这些倒逼机制有规划环评倒逼、环境容量倒逼、环境质量倒逼和区域限批倒逼机制等。而要最终实现这些倒逼机制,必须建立区别于传统行政区域的自然区域的环境绩效考核机制。结果导向的区域环境治理对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主体、环境法调整对象等产生重要的理论影响。其在环境治理实践中具有很大的范式意义,主要表现在:环境改善期的治理,环境容量超限,特定功能区域的环境治理等。总之,这种区域性的结果导向型治理对下位区域和单个的排放企业产生终极的制约和"倒逼"作用,其最终结果是迫使区域经济发展要依据区域环境承载力"量体裁衣"。
- 曹树青
- 关键词:区域环境治理法律机制
- 生态地役权探究被引量:10
- 2006年
- 生态地役权是指为某种环境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它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方式,是保护环境权利的一种物权制度安排,它是对传统地段权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在当今环境问题凸显的时代,生态地役权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了很多创新性的运用,其大致分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地役权、环境享用地役权以及环境保护地役权,生态地役权在法律生态化的时代很有深究的必要。
- 曹树青
- 污染企业搬迁了 污染土地谁来治理
- 2009年
- 某化工厂进驻某村庄数年,数年来该企业排出的废气、废水污染使某村民跪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领导整治该企业,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对该企业所在的市实施"区域限批",2008年,12月该企业搬出该村,企业搬走了,可是它给村民留下的只是挥之不去的环境危害:
- 曹树青
- 关键词:废水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危害化工厂
- 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统筹立法研究被引量:5
- 2015年
-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关键环节。我国目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乏力,水源污染趋势加重,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现有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分散在若干单行法和规范性文件中,相互之间存在目的不统一、内容不协调等问题,不能形成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尤其是缺乏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关注。为了长期、有效地保护好城乡饮用水水源,我国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专门立法。专门立法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的思路,兼顾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共性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个性,构建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为核心,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城乡共同所有、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产权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地修复制度,污染或破坏饮用水水源的法律责任制度等在内的严密、系统的制度体系。
- 曹树青
- 关键词:城乡统筹
- 三峡消落区治理的法律制度构建——以环境法律制度为重心被引量:1
- 2009年
- 三峡消落区的治理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工程手段,但法律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首先,应在法律上理顺三峡消落区的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环境司法机构;其次,应建立消落区生态监测制度,开发利用管理制度,防洪库容管理制度等;再次,要构建消落区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制度。
- 曹树青
- 关键词:法律治理环境法
- 环境污染转嫁探析——污染转嫁的内涵、途径、本质与调控被引量:17
- 2003年
- 环境污染转嫁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危害严重。为寻求包括法律调控在内的对策,文章从环境污染转嫁的概念入手,全面分析了环境污染转嫁的内涵、途径及该行为的生态学和法学本质。
- 孙昌兴曹树青
- 关键词:环境污染污染转嫁环境容量
- 环境地役权探究被引量:17
- 2006年
- 环境地役权是指为某种环境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它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方式,是保护环境权利的一种物权制度安排,它是对传统地役权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在当今环境问题凸显的时代,环境地役权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了很多创新性的运用,其大致分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地役权、环境享用地役权以及环境保护地役权,环境地役权在法律生态化的时代很有深究的必要。
- 曹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