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明杰
作品数: 48被引量:55H指数:4
  • 所属机构: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 所在地区:山东省 泰安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相关作者

黄明健
作品数:52被引量:146H指数:8
供职机构:澳门科技大学
研究主题:海域 法律保护 资源产权 水资源 环境法
李梅
作品数:2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山东科技大学
研究主题:纯经济损失 财产损失 部门法 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
张钦润
作品数:25被引量:47H指数:3
供职机构: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研究主题:董事 公司治理 合同解释 课程设置 商法
孙绪民
作品数:43被引量:160H指数:8
供职机构:山东科技大学
研究主题:乡镇企业 高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农民 新农村建设
牛忠志
作品数:72被引量:288H指数:8
供职机构:山东科技大学
研究主题:犯罪本质 刑事政策 环境犯罪 犯罪构成 义务违反
论我国海岸带综合管理的法律化
海岸带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地区。由于其功能多样性、行政区域跨越性、部门影响多重性,导致海岸带的综合管理成为必要。而将海岸带综合管理法律化、制度化,则是将之有效推行的必由之路。
秘明杰
关键词:海岸带综合管理法律化自然资源
文献传递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的司法实践样态及其创新转化被引量:1
2024年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关系到环境资源审判的高质量发展,是有效落实修复法律责任、实现受损生态环境救济的有效途径。鉴于生态环境修复的困难性,传统单一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往往难以实现及时、充分、有效的救济,这就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的多元化拓展提供了空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通过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创新性适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从而不断为我国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绿色裁判新样态。通过对相关立法实践与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呈现出“修复优先”的理念趋向,环境司法实践借助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类型化区分与创新性转化,来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多元化适用。
秘明杰张婷婷
关键词: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民事责任责任承担方式环境司法
论科技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平衡
科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它的不断发展推动着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然而,这种发展在逐渐增强人类开发能力的同时,却日益加剧了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矛盾,环境承载力遭受空前压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的科技...
秘明杰
关键词:环境承载力
文献传递
环境保护部门法之间的协调运作——以林地法律规范为视角
2006年
林地既是土地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又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对象。在我国,有关林地的法律规范存在于三个不同的法律规定中,分别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由此引发出林地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密切关系。因此,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上,只有各部门法之间协调配合,才能最终实现保护环境、促进发展的双重目的。
秘明杰李梅
关键词:林地部门法环境保护
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分析被引量:7
2021年
作为环境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检察机关负有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职责,地方检察机关和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均得提起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我国检察机关改革实践表明,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权的设置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为将我国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到实处,需要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合理确定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地位、创设跨省市两层级检察机关、重新构建检察机关司法管辖区域以及促进跨行政区域检察机关之间协同配合。
刘军秘明杰
关键词: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之环保机关的主体资格审视被引量:3
2014年
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有权就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我国环境司法实践中,环保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的实际案例,已经有几起被法院立案审理了。结合环保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条款深入解读,环保机关不适合出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环保机关作为环境公共利益代言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尚存在诸多理论和现实困境。
秘明杰
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环境公共利益原告主体资格
环境资源部门法之间的协调运作——以与林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为视角
林地是既是土地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又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对象.在我国,有关林地的法律规范存在于三个不同的法律规定中,分别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由此引发出林地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密...
秘明杰黄明健
关键词:林地部门法
文献传递
农地利用、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专题研讨会综述
2009年
秘明杰刘晓森
关键词:农地利用权益保障农民学报编辑部
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多重透视被引量:2
202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但该条文没有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对司法实践产生了一定影响。继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的出台对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的适用作出了进一步补充,但相关规定依旧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对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以及请求权设置进行讨论。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制,应以“法律性质——适用范围——请求权设置”为路径,在厘清其公益和私益双重法律属性的基础上,确定适用范围的二元结构,明确“公私分立”的请求权设置。通过划定法律责任适用边界,解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实现环境私益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有效衔接;从而突破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困境,发挥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特殊作用,更好地实现保护受损利益的价值目标。
秘明杰娄玉帅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法律属性请求权竞合
论科技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平衡
科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它的不断发展推动着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然而,这种发展在逐渐增强人类开发能力的同时,却日益加剧了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矛盾,环境承载力遭受空前压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的科技...
秘明杰
关键词:环境承载力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