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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下的全球经济秩序观察
2025年
新一届美国政府近期推出的关税政策,使原本平静的世界经济格局再起波澜,贸易保护主义也再次升温。那么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发生的背景是什么?对世界经济秩序和局势有何影响?中国应该如何应对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本期文章综合多方资料,多角度深入分析解读,以飨读者。
本刊编辑部(整理)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世界经济秩序关税政策全球经济秩序美国政府
秩序统一性下经济秩序法益的分层保护与去行政化
2025年
通说认为,我国经济犯罪的法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秩序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内涵外延模糊。在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经济秩序法益往往在实践中被架空,无法有效指导和解释构成要件,行政管理利益、行政程序性事项被大量混入,出现“泛秩序化”问题。司法机关为应对实践中经济犯罪处罚范围过大的问题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以出罪,但其做法却具有个案局限性和政策依赖性问题,导致案件的处理尚未触及本质仅浮于浅表,无法有效指导同类案件。对此,应在坚持法秩序统一性下,正确认识到刑法与其前置行政法规范在违法性上存在“质”的差异,并明确这种“质”系行政法法益与刑法法益在保护内容上的根本不同,实现经济秩序法益的“去行政化”,以此合理限定经济犯罪在实践中的处罚范围。
刘天宏
关键词:经济犯罪
从“经济基础”到“经济秩序”:埃利希对马克思法律思想的继承与批判
2025年
尽管马克思本人没有直接建构一种完整的法社会学理论,但他的思想对法社会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作为现代法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埃利希的思想与唯物史观之间存在着复杂而又深刻的关系。虽然其“活法”思想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十分相似,埃利希亦高度赞扬了马克思的理论贡献,但为了规避阶级分析方法,突出法律的能动作用,他使用了“经济秩序”而非“经济基础”来描述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埃利希认为,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对经济秩序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保护了社会大众而非仅仅统治阶级的利益。不难看出,埃利希用“经济秩序”取代“经济基础”的努力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对马克思的“误读”之上。马克思看到了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更重要的是,私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向来与经济基础密切相关。因此,只要身处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下,资产阶级法律便无法摆脱其阶级“烙印”。
郭军炜
关键词:埃利希经济基础经济秩序法律
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 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2025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对经济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遵循。
张旭
关键词:经济秩序有为政府统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大国制造业兴衰与国际经济秩序变迁被引量:1
2024年
从国际经济秩序演进历程看,秩序调整与世界政治领导国国内制造业兴衰紧密相关。制造业兴衰影响大国在世界政治中的结构性权力,进而影响其在不同国际秩序中的利益。在制造业成长阶段,英美两国均试图建立重商主义的国内或国际秩序,以促成本土制造业发展;在制造业成熟阶段,两国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秩序构建;在制造业衰落阶段,两国面临日益增大的保护主义压力,同时积极推进以金融自由化为重点的秩序构建。依托制造业优势地位,以贸易自由化为重点,中国逐渐成为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建设性力量。
黄琪轩
关键词:制造业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国际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秩序: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被引量:1
2024年
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问题,是经济刑法体系建构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需要结合经济刑法产生的背景进行分析。无论是经济自由还是经济利益的法益定位,实际上都反映了以个人自由和个人利益为中心的法益一元论立场。在现代社会,个人自由和个人利益为中心的法益一元论已经式微。经济刑法保护的是集体法益,其内容并非单纯的经济自由或者经济利益,而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经济利益并不对立,而是相互统一与彼此支持的。或者说,市场经济秩序是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实现自由和利益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因此,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内在地包含了对个人经济自由和经济利益的保护。作为集体法益的市场经济秩序,虽然在形式上具有抽象性,但其同样具有可损性,可以被具体地损害,因而能够成为经济刑法适格的保护法益。为了实现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法益保护,立法对经济犯罪的规制,关注的是犯罪过程要素,危险犯、累积犯等行为主义的设罪模式具有正当性。不过,为了防止可罚界限过度向前挪移,需要明确通过刑法对集体法益进行保护的从属性,适当限制危险犯、累积犯的处罚范围。在司法实践中,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可以发挥穿透式实质认定的作用。在行为没有侵害市场经济秩序时,应发挥法益的出罪功能。
孙国祥
关键词:经济刑法经济犯罪保护法益经济秩序
经济秩序法益的应然类型与刑法保护被引量:2
2024年
我国经济刑法以经济秩序作为保护法益具有“先天性的缺陷”。一方面,秩序本身的高度抽象性、模糊性以及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以“秩序管理”为本位的残余观念为秩序法益带来诸多诟病。另一方面,现有通说及刑法规定未能科学合理地对不同类型经济秩序加以区分并分别阐明其正当性及保护方式。对此,应当结合我国刑法的实际情况,在肯定秩序的法益价值前提下,将经济秩序法益划分为可还原型经济秩序法益、不可还原型经济秩序法益及混合型经济秩序法益。可还原型秩序法益应当以保护个人法益为核心。不可还原型秩序法益应当区分为国家型和社会型两种,前者的正当性根植于宪法中,以国家利益为核心,后者的正当性基于主体间的自发自生秩序,以保护制度信赖为关键。混合型秩序中个人法益、实体性法益与秩序法益的地位相当,在保护方式上应当二者兼顾,不可偏废。
刘天宏
布雷顿森林体系可为未来全球经济秩序奠定基础
2024年
当前世界面临不稳定性与诸多冲突,布雷顿森林体系可以为未来全球经济秩序奠定基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目标是确保全球金融稳定、确保全球经济繁荣。在过去的数十年里,全球化一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当前出现了碎片化的情况。我们需要将一个碎片化的全球经济重新组合在一起,推动未来世界变得更加公正、平等与包容。
朱民马克·乌赞
关键词:布雷顿森林体系全球经济秩序全球金融碎片化经济繁荣
国际经济秩序转型叙事的再思考:基于补贴规制视角被引量:1
2024年
随着国际经贸格局发展,关于国际经济秩序“从自由到公平”的转型叙事频繁出现在公共讨论与研究视野。基于补贴规制视角,文章探究国际经济秩序公平转型叙事如何展开、有何疏漏。相对于多边补贴纪律,新兴补贴规则更关注公平贸易与竞争公平。尽管转型叙事可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补贴规制的理念发展与规则演进,自由与公平语境下补贴规制各有困境,对补贴规制的观察也折射出转型叙事疏漏之处:一则有混淆政策转型与秩序转型之嫌,二则忽视安全等价值的影响,三则对公平与自由的内在联结未予充分关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深化背景下,问题关键在于因应公平导向的国际经贸规则可能引致的不公平后果,强化国际经济治理中的价值协调与利益平衡。
黄可而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自由主义
从国际粮食问题会议到世界贸易暨就业组织会议——中国与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建
2024年
盟国重建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始于1943年国际粮食问题会议,其后又历经布雷顿森林会议、世界贸易暨就业组织会议,最终搭建了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框架。从国际粮食问题会议起,中国参与了国际经济秩序重建的全过程。虽然并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但中国仍在若干重要规则上为发展中国家发声建言,尽可能为工业落后国家争取了一定的发展环境。很大程度上,中国在国际经济问题上的发言权得益于政治上的四强地位。
侯中军
关键词:布雷顿森林体系关贸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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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淮
作品数:405被引量:663H指数:11
供职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市场经济 扩大内需 经济发展 国有资本 城市化
李荣融
作品数:308被引量:293H指数:8
供职机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研究主题: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发展 国有经济 企业
蒋万胜
作品数:57被引量:169H指数:7
供职机构: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研究主题:非正式制度 互联网 市场经济秩序 制度经济学 和谐社会构建
张明龙
作品数:230被引量:525H指数:11
供职机构: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研究所
研究主题:区域经济 科技信用 市场经济 制造业 自主创新
姜作培
作品数:448被引量:941H指数:16
供职机构: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研究主题: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城乡统筹 增长方式转变 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