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894篇“ 物权变动“的相关文章
- 物权变动
- 0410031502
- 马特著
- 关键词:物权法
- 论遗赠的物权变动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33条第1款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设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具体分为遗赠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然而,关于遗赠究竟能产生何种法律效力却未在继承编中予以明确。追溯至物权法时代,《...
- 刘昊东
- 关键词:遗赠遗嘱继承物权变动物权效力
- 中国物权变动模式的实然与应然被引量:1
- 2024年
- 对于现行法确立的物权变动之形式主义,至少有五种解释论。解释论对揭示我国实然物权变动模式的作用相当有限,但有两点相对清楚:其一,现行法多处明确规定有因原则;其二,现行法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中包含意思表示。自审判实务而言,有因原则普遍被各级法院所认可,同时很多判决点明登记合意、交付合意及物权变动合意。从应然角度看,但凡采形式主义,买卖合同的清偿就不可能是纯粹事实行为,它必然含有或伴有主观意思,具体包括公示合意(登记合意或交付合意)、清偿意思(清偿决定)以及物权变动意思;物权变动意思不仅是事实因素,而且是规范要素。物权合意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及采登记生效主义的无体财产权转让中,体现在登记申请,在动产交易中体现在交付,在合意主义模式下则与债权合意合体存在。有因原则对出卖人保护更有利,“对称说”不能成立;于交易安全而言,善意取得制度要比无因原则更科学精准。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意义主要在于,鉴于其作为物权变动要件之一,应单独考察其成立与效力。总体而言,借鉴瑞士法和奥地利法,采有因物权形式主义,承认一种有节制的物权行为理论,更契合我国实证法,是解释论上的最佳选择。
- 叶名怡
- 关键词:物权变动物权形式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物权行为理论
- 物权变动规则是一个解释选择吗?
- 2024年
- 我国物权变动规则对债权合同与履行行为从一体把握到相互区分,最终采纳了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规则不是一个“解释选择”问题。物权形式主义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既是物债二分的必然结果,也是非即时交易的必然规则,还是登记审查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方面都确立了物权形式主义。支持债权形式主义的许多理由不能成立,诸如所有权保留等规则均能也均应通过物权行为理论解释。应当协调物权形式主义与法律行为无效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和保障交易安全。
- 张保红
- 关键词:物权行为物权形式主义
- 民国初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转型探析
- 物权变动,谓物权之发生、变更及消灭,亦称物权之得丧变更。物权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物权变动。基于导致物权变动的原因不同,实践中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物权变动,由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是其中最...
- 隋佳利
- 关键词:不动产物权物权变动模式物权行为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下不动产物权变动研究
- 2024年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与一般市场主体基于经济利益考量的理性行为不同,其更加尊重夫妻基于意思自治配置婚姻家庭内部财产的决定。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看,配偶一方基于法定财产制,在婚后取得财产共有权时无需遵循公示原则。同时,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所有权变动通常不会进行实际交付或变更登记。如果要求夫妻之间的所有财产权属变动都严格按照物权公示原则进行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登记,这将不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并无法与现实生活相符。在物权变动规则方面,夫妻财产约定与法定夫妻财产制保持一致,这使其具有正当性,即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基于一定条件直接在夫妻之间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 张嘉航
- 关键词:夫妻约定财产制物权变动规则不动产物权
- 不动产物权变动“中间型权利”的问题研究
- 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我国一直奉行“登记生效主义”政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对不动产变动规则有详细规定:当不动产物权产生变动时,登记机关须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工作,以确保不动...
- 丁悦
- 关键词:物权变动
- 论单一法律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多重效力设计
- 2024年
- 物权行为理论实现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效力的独立判断,构建了丰富的物债区分效力组合,从历史的角度看确实非常有价值。早期的债权形式主义理论确实存在物债效力区分不足的问题。然而债权形式主义理论自从打上了处分权独立要件和法律行为部分附条件这两个补丁,就已经可以完美实现和承认与物权行为独立性相似的物债二分效果。至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其对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并没有显著作用,“单一法律行为+善意取得+特别法上的无因性”可以实现更合理且更全面的交易安全保护效果。并且随着现代交易的发展,实践中的需求已经不限于物债效力二分,此时单一法律行为下的多重效力设计更加适应我国的现实需求。从构建统一的解释论框架的角度看,单一法律行为下的多重效力设计可以兼容我国民法典中的公示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物权变动模式,且有利于公示功能的纯粹化和意思自治的最大化,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 龙俊
- 关键词:物权变动债权行为物权行为公示
- 物权变动模式的实践检视:以破产和执行为中心
- 2024年
- 无论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均不会导致对具体问题的判断结论必然存在不同。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一项可以而非必须采取的解释方向。物权变动的无因性问题关涉实质的价值判断,但无论是以无因还是有因作为基础的规范立场,都在呈现出通过各种软化思路向中间“靠拢”的动向。以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作为解释论基础,可以将物权变动的有因模式作为思考起点,继而在具体的实践场景中寻求可能的妥适方案。在买受人破产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场景中,原则上赋予出卖人破产取回权或者排除执行的优先权益,这在风险分配及价值权衡等方面具有合理性。在出卖人破产或者作为被执行人的场景中,通过留置抗辩等软化性举措,同样能够实现均衡保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制度目标。
- 朱虎
- 关键词:物权行为独立性无因性破产
- 夫妻约定财产制下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司法适用研究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意思自治在夫妻财产关系上有了更加充分的体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婚前或婚后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对财产的归属作出安排。实践中协议的类型具有多样性,根据协议类型选择适用正确的法律依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
- 马家颖
- 关键词:夫妻约定财产制物权变动
相关作者
- 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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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主题:民法典 物权法 民法 民法典编纂 法治思想
- 孙宪忠

- 作品数:201被引量:2,926H指数:29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
- 研究主题:民法典 物权法 不动产法 不动产物权 物权变动
- 刘耀东

- 作品数:67被引量:260H指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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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主题:物权变动 《物权法》 遗产分割 遗赠 善意取得
- 房绍坤

- 作品数:219被引量:2,512H指数:29
-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民法典 用益物权 物权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经营权
- 刁其怀

- 作品数:87被引量:196H指数:8
- 供职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研究主题: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构 不动产 《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