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3752篇“ 校外培训“的相关文章
- “双减”政策对学生家庭校外培训参与和支出的影响
- 2025年
- “双减”政策提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校外培训支出负担”的目标,而当前对该政策工作目标的达成程度的评估研究相对缺乏。本研究利用基于全国抽样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大样本调查数据,应用双重差分模型(DID),分析“双减”政策对学生家庭校外培训参与和支出的影响。研究发现:(1)“双减”政策对学生家庭“学科类”校外培训参与和支出存在显著降低效应,结论通过PSM-DID稳健性检验;(2)“双减”政策对学生参加“学期中和寒暑假”“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存在显著降低效应,结论通过PSM-DID稳健性检验;(3)“双减”政策对学生家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参与和支出存在显著增加效应,结论未通过PSM-DID稳健性检验;(4)异质性分析发现“双减”政策显著降低了中低社会经济地位学生家庭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参与和支出,对高社会经济地位学生家庭不存在显著影响。本文研究结论为评估“双减”政策工作目标达成程度提供了证据,为实施“双减”政策提出了政策建议:不断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加大力度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
- 庞小冬薛海平肖凤秋
- 关键词:双重差分模型
- 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规范意义
- 2024年
- 基于民办教育立法的沿革,校外培训机构被定位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民办学校。然而,作为校外教育的一种,校外培训在国民教育体系中是对学校教育的补充,其目的是促进人的个性化发展。将校外培训机构定位为民办学校,因未能观照校外培训的特殊性而消解了其补充作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同于民办学校。在此基础上,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律地位既包括在民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也包括在行政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关于前者,不能简单地认为,校外培训机构是公司法人;关于后者,校外培训机构应被定位为《教育法》中的其他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其他教育机构身份是教育立法对其予以特别规范的正当性基础。以上法律地位的明确,其规范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应将校外培训机构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调整范围中剥离出来,由其他立法特别规范之。其他立法在理论上可以是校外教育立法或者社会教育立法,但于我国而言,终身教育立法是更为现实的选择。二是其他立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应不同于对商事主体、民办学校的规范,前者所受之规范强度应介于后二者所受规范强度之间。至于具体规范强度的选择,则取决于校外培训教育公益性之确保与补充作用之最大限度发挥。
- 张奇湛中乐
- 关键词: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法律地位
- 潍坊:从严监管校外培训市场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 2024年
-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潍坊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坚持摸清实情抓准问题,持续攻坚重点突破,系统集成提质增效,基本构建起“1343”监管治理模型,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校外培训治理体系,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有关做法入选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优秀案例。
- 程栋栋刘恩
- 关键词:校外培训教育培训机构系统集成齐抓共管
- “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的困境与突破
- 2024年
-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治理是“双减”政策贯彻落实的关键。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之下,校外培训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办学合规性得到有效监管,分类治理的能力有效加强。但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其长效治理仍存在现实困境,究其原因包括三方面:其一,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存在衍生风险,致使校内外教育多层面难以对接;其二,各主体未基于共同利益形成共同体,校内外教育协同发展存在隐形壁垒;其三,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深度不足,校内外教育对接的保障制度不健全。为突破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困境,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首先应先立后破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寻找校内外教育对接的新方向;其次要基于利益结构驱动教育资源整合,通过教育资源的调控推动校内外教育对接;最后要多层面完善保障体系,为校内外教育有效衔接做好保障工作。
- 杨静邵志豪
- 关键词:校外培训校外教育教育生态系统教育资源整合
- 学校课后服务对学生校外培训参与和支出的影响
- 2024年
- 在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的教育资源配置中,校外培训支出是重要的家庭教育支出。本文基于2019年中国教育财政家庭调查数据,运用双栏模型和倾向值匹配方法研究发现,义务教育学生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会影响学生家庭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显著降低学生对校外培训的参与和支出。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增加了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的概率,刺激了学生家庭校外培训支出的增长。据此,本文建议推动学校课后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纾解义务教育学生校外培训需求;坚持学校课后服务的公益属性和普惠原则,促进家长优化配置家庭教育资源。
- 薛海平韩一鸣
- 成都市校外培训协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毫不吝啬地为孩子的教育进行了大量的投资。“输不起”成了家长们普遍的焦虑,正是这种社会现状催生了数以万计的校外培训机构。然而校外培训市场的野蛮生长早已背离了教育的...
- 廖芸芸
- 关键词:校外培训协同治理
- 校外培训的法律监管--兼论《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之完善
- “双减”背景下,校外减负的题中之义就是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把规范校外培训写入党的百年决议。经过政策监管,校外培训行业乱象得到初步治理,却也面临着政策监管困境、法律监管困境。完善校外培训立法是由政策监管...
- 苏成军
- 关键词:校外培训
- 政策工具视角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的回顾与启示
- 2024年
- “双减”政策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展开了集中治理并取得显著效果。在治理转向常态化阶段后,教育政策目标发生了相应变化,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加以调整。基于对2018-2022年间国家出台的48份教育政策文本进行量化统计,分析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政策工具的总体数量、类型结构、具体构成、运用逻辑等,发现已有政策工具存在结构性失衡、系统性待提升、延续性欠缺等问题。可通过保持强制型工具的主导地位、增加混合型工具的使用强度、提高自愿型工具的使用比例、促进各类型工具的适配均衡等途径对政策工具加以选择和优化,以构建长期机制,体现治理的内在统一。
- 王慧谈心
- 学科类校外培训之缘起、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 2024年
- 落实“双减”政策的关键在于有效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切实减轻我国学生学业负担。面对“双减”政策实施后学科类校外培训被大规模压减的现象,部分学校、教师、家长出现了无所适从的感觉,社会上开始出现“学科类校外培训是校内教育的必要补充、高考制度的必然产物、教育资源不均衡发展的自然产物”等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应该被压减的争议。该文结合多个国家影子教育的发展历程,抽丝剥茧分析其与校内教育、高考、教育均衡发展等热议问题的非直接关系,从教育理念、经济收入水平和文化意识等内在本质要素层面对其缘起进行归因,厘清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本质起源。并且,从人才培养、教育公平、社会阶层流动等范畴由小及大明晰其膨胀式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进而立足我国国情,提出“坚持校内教育主阵地、科学管控扭转异化教育功能、深化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等治理对策。
- 冯嵩张倩
-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价值、困境及对策
- 2024年
- “双减”政策出台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增长加速,但办学乱象凸显,需要政府依法治理。实施行政执法是治理乱象的有效手段,不仅可以完善相关领域法治建设,还可以遏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保护消费者权益。经与监管部门座谈发现,当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执法面临执法依据针对性不强、执法主体指向不清晰、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等困境。建议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法律法规,强化执法依据;各级政府完善法规政策,明确执法主体;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落实。以期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高效发展,促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 刘冬冬
- 关键词: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教育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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